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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湘发〔2012〕14号 2012年6月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开放崛起”战略,通过加快推进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引导加工贸易企业集聚发展,促进承接产业创新提升,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我省开放型经济跨越式发展,现就示范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承接、互利承接、绿色承接为导向,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进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突出产业承接发展重点,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深化区域合作,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努力把示范区建设成我国中部地区产业承接的新平台、跨区域合作的引领区、加工贸易的集聚区和转型发展的试验区。
  2. 基本原则。坚持开放带动、互利合作,探索建立承接方与转移方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与珠三角等区域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促进各类要素资源向示范区有序转移;坚持突出特色、创新推进,合理确定产业承接发展重点,完善自主创新激励机制和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示范区内良性竞争、错位发展;坚持“两型”引领、跨越发展,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积极承接发展“两型”产业,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在承接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
  3. 发展目标。到2015年,示范区城镇化率达到50%,非农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8%,利用外资占全省比重达到33%,利用省外境内资金占全省比重达到35%,进出口总额占全省比重达到23%,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占全省比重达到4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方式明显转变,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
  到2020年,示范区整体经济实力有较大提升,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与珠三角等区域分工合作发展的格局基本建立,成为承接东部、辐射中部的重要平台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新支点。
  二、培育主导产业
  4. 科学布局。高水平规划建设示范区,打造衡阳、郴州和永州三极,每个市确定1-2个主导产业,依托重要交通干线和湘江水系,形成四大产业聚集带(京港澳沿线产业聚集带、二广沿线产业聚集带、泉南沿线发展带和厦蓉沿线发展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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