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改委关于核准中石化南昌石油分公司进贤三里加油站项目的批复
(洪发改行能源字[2012]39号)
中石化南昌石油分公司:
报来的《关于中国石化南昌石油分公司申报进贤三里加油站核准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按照《江西省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为服务于进贤县三里乡农业生产及昌万公路过往车辆油品需求,同意建设进贤县三里加油站。
二、项目单位:中国石化南昌石油分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址:进贤县三里乡健武(昌万公路旁),用地面积约6.3亩,离最近中石化军山湖加油站约7公里。
四、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加油站1座,设计供油规模为总储油量120m?,油罐4个,加油机4台8枪及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为508万元,全部由中石化南昌石油分公司自筹资金建设。
六、进贤三里加油站在施工运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节能标准规范和环保部门的要求,落实各项节能环保措施。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试行)》【赣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1)777号】、土地使用证【进国用(2005)第070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建村字(2012)087号】、《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进贤三里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洪环审批[2012]38号)、《对南昌等设区市拟建加油站予以规划确认的通知》【赣商商贸字(2011)275号】等。
八、根据本核准文件,项目单位要抓紧办理城建、消防、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尽快开工建设,尽早发挥工程效益。项目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应严格按照《
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招标活动。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