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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三批“赣鄱英才555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三批“赣鄱英才555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江西省2012年人才工作要点》和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现就实施第三批“赣鄱英才555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为深化和拓展 “赣鄱英才555工程” ,在原有的3个项目基础上,新设置4个项目。申报类型如下:

  1、“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项目;

  2、 “高端人才柔性特聘计划” 项目;

  3、 “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项目;

  4、“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5、“文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6、“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7、“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团队支持计划”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方法

  1、申报条件

  (1)申报人和人才团队须符合《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

  (2)“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和“高端人才柔性特聘计划”申报人,须为2011年5月1日之后来赣工作或服务,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工作合同。

  (3)“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文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人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57年5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人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申报方法

  (1)“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采取自下而上、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的办法产生。

  (2)有关单位根据相应条件,遴选并确定推荐人选和人才团队。每位推荐人选只能申报1个项目(不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团队支持计划”)。

  (3)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负责组织对本地本单位申报人选和人才团队的初评并排序,签署推荐意见后报省委组织部“赣鄱英才555工程”专项办公室。

  (4)各市及省直单位推荐“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文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人数,每个项目不超过5人;各市推荐“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团队数量,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不超过6个,其它市不超过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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