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创新完善文化创意产业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努力开发适合文化创意企业特点和文化创意产业需要的保险产品,不断扩大文化创意产业保险公司试点范围,加大文化创意产业险种创新试点力度,积极推进文化创意产业保险的创新发展。在现有保险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研究开展知识产权侵权保险,艺术品保险,演艺、会展、动漫、游戏、各类出版物、印刷、复制、发行和广播影视产品完工险、损失险,适合剧场演出活动、电影院等文化公共场所的公众责任保险,演艺人员、动漫游戏等文化创意企业高管和关键人员的意外与健康保险,与人才激励配套的养老和医疗保险等适合文化创意企业特点和文化创意产业需要的专属险种和各种保险业务。
(二十一)完善创新文化创意企业保险服务模式。创新保险对文化创意企业的服务模式,鼓励保险机构为文化创意企业制订一揽子保险计划,提供专业化服务,将保险服务拓展到文化创意企业成长的各个阶段。切实加强保险机构对文化创意企业的服务意识,提升保险从业人员文化知识水平,支持保险公司深入进行文化创意产业风险研究,提高保险公司对文化创意企业的服务能力。鼓励保险机构协助文化创意企业制定风险管理措施,提升风险预防水平,减少事故发生频率和损失程度,建立文化创意产业保险承保和理赔的便捷通道。对于信誉好、风险低的文化创意企业和文化创意产业项目,适当降低保险费率。
(二十二)充分发挥文化创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作用。鼓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加大对文化创意企业的支持力度,扩大信用保险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综合性服务。在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支持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强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信用保险、资信调查、商账追收、保单融资等多方面的保障服务。加快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服务创新,对于符合《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条件,文化主管部门重点扶持的文化创意企业和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提供有力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防范化解企业风险,按本市规定对投保企业给予保费补贴,鼓励和促进文化创意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不断发展壮大。
七、积极发展文化要素市场
(二十三)发展文化要素市场。构建服务文化创意产业对接金融机构,具有市场交易发展中枢作用的文化要素市场体系,打造全国文化要素市场中心。加快推进设立中国北京文化产权交易所,将其打造成为规范全国文化产权交易的国家级平台,为全国文化类资产有序流转提供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服务,推动各类资本有序进入文化创意产业相关领域。支持以版权交易为核心,综合利用多种金融工具,在无形文化资产的确权、评估、质押、托管、流转、变现等环节发挥市场中介作用,创新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融资产品。支持首都艺术品、信息类要素市场规范发展。
(二十四)鼓励要素市场创新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各要素市场针对文化创意企业和文化产品的特点,开展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监管原则指导下,重点支持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开展金融创新业务,重点支持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开展版权金融创新服务,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参与其未上市企业股权询价系统,获得股权支持型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