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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区“苏大附二院外科楼改扩建”加层改造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区“苏大附二院外科楼改扩建”加层改造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2〕94号)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根据《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2年6月12日对你单位报审的“苏大附二院外科楼改扩建”加层改造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单位督促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审查,并将有关抗震设防复审意见及对意见的回复,报我局审核。

  附件:市区“苏大附二院外科楼改扩建” 加层改造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市区“苏大附二院外科楼改扩建”加层改造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苏大附二院外科楼改扩建”加层改造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改造工程
  1.混凝土结构加固改造设计总说明中后续使用年限应改为30年。
  2.外科楼A中(6)×(J)轴框架柱轴压比0.88,外科楼B中(15)、(17)~(19)×(N)轴框架柱0.89~0.91,应调整至不大于0.85。
  3.外科楼B底层X向受剪承载力比0.77,应调整至不小于0.80。
  二、新建工程
  1.(1)~(2)轴抗震单元宜改为双向钢框架结构,与周边钢筋混凝土结构间的抗震缝宽度改为150mm。
  2.(2)~(15)轴抗震单元底层与二层X向侧刚比为0.569,应调整至不小于0.6;对于底层薄弱层,其地震剪力放大系数应取1.25。
  结论:经上述修改和调整后,基本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在施工图阶段落实,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

专家组组长:张敏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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