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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意见


  四、着力提升重庆工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立足“1+2+7+36”开发区(园区)平台体系,按照产业集群形成发展的内在规律,加快建成一批产业链完善、规模效应明显、核心竞争力突出的产业集群。两江新区重点打造汽车、电子、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加快实现由投资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西永综合保税区和两路寸滩保税港区重点打造世界级电子产业集群,建成全球重要的电脑、打印成像设备研发制造基地。重庆经开区和高新区重点发展智能终端设备及机电、家电等高端装备制造业。长寿、万州等国家级开发区重点打造综合化工、冶金材料等特色产业集群。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渝西地区重点发展综合化工和材料产业,增强摩托车、轻纺等消费品制造及汽车、电子信息零部件配套产业的优势地位。“两翼”区县重点发展能源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及农产品、资源深加工产业。力争到2015年,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基地2个、国家重要的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10个,全市工业园区产业集中度达到85%。

  (十二)促进大中小微企业协调发展。充分调动和发挥国有、民营、“三资”企业的积极性,着力发展“十百千亿”大型企业集团。鼓励企业深化改革,全球范围开展兼并重组,优化组织结构,推进管理创新,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以资产、资源、品牌为纽带,瞄准国内市场、重庆需求,“走出去”参股、并购。力争到2015年,培育千亿级企业(集团)5户、百亿级企业(集团)40户、十亿级企业300户。建立大型龙头企业和中小微配套企业的合作机制,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工业整机的零部件本地化配套率达到70%以上,重要原材料实现本地采购。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促其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大微企扶持政策落实力度,鼓励配套类微企发展。力争到2015年,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总数达到1万户,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微企达到10万户。

  (十三)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实施技术改造专项计划,努力在制造基础工艺研发、基础材料应用以及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制造质量上取得突破,加大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物流和经营管理中的应用力度,提高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引导企业按照市场供求和产品生命周期,建立新产品开发与市场营销体系。建立一批以企业为主体的战略性新产品成果中试基地、技术成果转化平台。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建设,依托企业技术中心、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提升支柱产业、先导产业核心竞争力,开展技术攻关,突破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积极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国内行业技术标准制订,强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的开发和保护,为工业可持续发展奠定技术基础。鼓励企业开展技术革新、岗位能手创建活动。力争到2015年,技术改造投入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6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率提高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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