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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重点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对重要政府网站提供安全渗透测试和漏洞检查服务;提高网络舆情监测、网络失窃密监测预警和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能力,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安全管控机制。
  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监控平台项目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建设。
  (十一)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标准规范项目。
  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工程管理、网络建设、信息共享、支撑技术、信息安全等五个方面相关标准规范,统一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信息编码标准、数据交换标准、数据共享标准,使我区电子政务真正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实现系统互联互通,提高资源共享水平。
  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标准规范项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建设。
  二、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项目启动阶段(2013 年6 月底前)。
  各项目牵头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程序组织开展项目需求分析、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并分别报送审批。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要加强对各重点项目的指导,结合《规划》的工作目标和实际需求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确保符合《规划》的要求。各项目牵头单位必须在2013 年6 月底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3 年-2015 年6 月底前)。
  各项目牵头单位按照《规划》要求,全面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制定项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逐年推进工作落实。每年年末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当年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5 年6 月-2015 年12 月)。
  2015 年底前,完成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各项目牵头单位认真总结项目建设的成果、经验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三、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规划》是广西“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各级各部门要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作为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对实施重点项目建设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将重点项目建设相关任务和建设成效列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范围。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有建设任务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加强沟通合作,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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