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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重点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3.总结评价阶段(2016 年)。收集整理规划实施情况,编制形成《规划》实施总结评价报告,组织召开专家评估会议,对各级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为“十三五”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提出措施和建议,同时开展表彰奖励活动。
  (二)工作分工。
  1.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2.区直各部门负责指导下属各级部门开展本系统电子政务建设。
  3.重点项目建设由项目牵头单位负责组织落实。
  4.各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本级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推进自治区重点项目在本级的实施;负责落实电子政务内、外网平台在本级的管理机构和运行保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自治区成立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重大问题决策、重点项目建设方案审定以及规划实施效果评价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分管电子政务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自治区相关部门电子政务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主任兼任。
  各级各部门要将电子政务建设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努力完成《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
  (二)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实施规划。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合作,特别是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实现各级各部门相互协助、共同建设的良好局面,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
  (三)抓好工作落实,保障项目资金。
  要将电子政务建设工作任务细分到具体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管理考核,确保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自治区每年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建立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绩效考核指标,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绩效考评。
  按照财政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资金可申请列入同级基本建设投资预算;电子政务项目运维管理经费可申请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原则上逐步削减部门的电子政务网络运维经费,转向保障统一电子政务平台的运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开拓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运维和管理新模式。
  (四)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完成重点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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