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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重点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建成统一的法人单位、人口、地理、宏观经济、文化信息资源等五大基础数据库。
  --建成自治区、市、县三级联网的政务管理电子监察和绩效考核信息化体系。
  --实现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业务信息系统的全面普及和联网应用;自治区、市、县政府部门网站普及率大幅提升,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建有率超过70%。
  --实现重要政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网络平台,夯实电子政务基础环境。
  1. 完善网络平台。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内、外网纵向骨干传输网,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络延伸至乡镇;各市、县人民政府建成本级横向电子政务内、外城域网络,并接入电子政务内、外网纵向骨干传输网。
  2. 整合网络资源。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业务系统部署和安全保密管理的要求,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内、外网平台,开展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应用。已建成的部门纵向网络,要逐步迁移到电子政务内、外平台,现有部门纵向网络作为备份。
  3. 规范网络连接。自治区电子政务内网与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物理隔离;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与互联网逻辑隔离。自治区电子政务内网平台主要用于承载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监督和决策等业务信息系统;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主要用于承载公众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应用。

  (二)构建数据交换体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1. 完善部门职能业务系统。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和内部管理需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1202 号)要求,完善部门职能业务应用系统,重点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经济社会安全、提升治国理政能力的全民健康保障、全民住房保障、全民社会保障、药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管、市场价格监管、金融监管、能源安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维稳保障、行政执法监督的信息化工程。
  2. 建设政府系统信息资源共享和数据交换体系。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建设本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和自治区、市、县三级统一的业务应用数据库;按照自治区信息资源共享和数据交换规范标准,建立本部门信息资源目录和数据交换规范。
  依托各部门业务应用数据库,自治区组织建设电子政务内、外网信息资源共享和数据交换平台,为各级各部门提供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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