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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遂府办函〔2011〕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现将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遂宁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纠风办《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纪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现提出我市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落实 《环境创优年》政策措施、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工作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继续加强对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程优质高效、干部廉洁。要坚持按照《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措施完善、方法调整》的总体要求,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2011年监督检查及专项治理工作,特别要把扩大内需与我市《1.31》磨溪地震、《5·12》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加强监督,确保中、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围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强农惠农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滞留、抵扣、贪污及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严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超出规定标准;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继续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有效整合,着力解决强农惠农资金小型、分散、多头管理、使用效率低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造成农民严重损失的实行行政问责。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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