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拟定的天津市加快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2]9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拟定的《天津市加快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3日
天津市加快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
示范基地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产业集聚为主要特征、以工业园区为主要载体,主导产业特色鲜明,水平和规模居领先地位,在产业升级、"两化"(信息化、工业化)融合、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军民结合、节能减排、效率效益、安全生产、区域品牌发展、人力资源充分利用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产业集聚区。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授牌我市滨海新区石油化工,市开发区汽车、电子信息,空港经济区航空,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资源综合利用5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12〕4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为主攻方向,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集约高效、生态环保"的要求,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优势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滨海新区重点产业功能区、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市级及以上开发区等全市重点规划布局的工业园区或集聚区(以下统称园区),完善产业配套和服务环境,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基地,加快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使之成为带动全市工业转型升级、构筑高端产业高地的重要载体。
二、工作目标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市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工作,并从中选择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品牌形象优、配套条件好、节能环保水平高、产业规模和影响居全国前列的示范基地,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通过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到"十二五"末,培育形成30家市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10家以上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并培育形成3至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优势和影响力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