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主创新。加强农作物种业科技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国际合作,鼓励引进国内外优良种质资源、先进育种和制种技术、农作物种业装备制造技术,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作物种业科研成果,提高农作物种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企业主体地位。以"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为主体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的投入,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坚持产学研结合。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种质资源、技术、成果、科研人才等要素向种子企业流动,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模式。
--坚持扶优扶强。加强政策引导,对优势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加大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对育种能力较强、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增强其创新能力。
--坚持依法治种。完善种子法规规章,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加强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严格准入条件,强化市场监管和服务,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公正、严格、廉洁执法,严厉打击不法企业和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保证种子市场规范、依法运行。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建设30万亩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优势种子生产基地;打造2至3家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公正透明的种子管理体系;显著提高优良品种自主研发能力和覆盖率,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四、重点任务
(一)注重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市级农业科研院所和涉农高等院校重点开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育种材料改良与创制,重点开展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分子生物技术、品种检测技术、种子生产加工和检验技术等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技术性研究以及常规作物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等公益性研究。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投入,加大对生物育种产业的扶持力度。引导和积极推进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力争到"十二五"末,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其开办的种子企业基本实现"事企脱钩"。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育种模式开展品种研发,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市农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教委负责,列首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