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2) 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厉查处制售假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证照,以及买卖税票、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等违法违规活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负责)

  5. 健全医药卫生监管体系。

  (1)加强医疗费用监管控制。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及重复检查等行为。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负责)

  (2)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研究建立科学的医疗机构分类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加强处方点评和药品使用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和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医疗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2012年度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2年4月到2013年3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加强考核评估,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市人民政府已将医改工作纳入全市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并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或本单位医改工作负总责,牵头部门对牵头任务全市范围内的完成情况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亲自抓。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完成各项任务分解,作出具体安排。

  (二)强化财力保障。各县区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年度医改任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在安排年度卫生投入预算时,要切实落实“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要求,各县区2012年医改投入要明显高于2011年。各级财政部门在向政府汇报预决算草案时要就卫生投入情况进行专门说明。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将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绩效作为医改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规定把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对拨付不及时或不足额的将严肃问责追究。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