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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6. 提高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服务中的作用。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完善农村中医药服务体系,力争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室设置达97%。推进民族地区中藏医药惠民工程,强化中医药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搞好中医药文化宣传和普及。(市卫生局负责)

  (四)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1)继续做好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17万、5万。规范、落实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的工作目标,继续保持我市无脊灰状态。将排查发现的所有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管理范围。加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提高流动人口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2)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做好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重性精神病、重大地方病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疾病防治。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继续支持农村院前急救体系和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负责)

  2. 推进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

  (1)制订区域卫生规划,明确市、县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2)加强医疗服务体系薄弱环节建设,支持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市、县级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做好边远地区地市级综合医院试点建设工作。加强医疗卫生信息标准化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管理、诊疗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3.创新卫生人才培养适应制度。

  (1)加大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师、儿科医师,以及精神卫生、院前急救、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医院和医保管理人员等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加快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2)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积极探索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有条件的县区要尽快出台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鼓励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员申请多个地点执业,完善执业医师注册、备案、考核、评价、监管政策,建立医师管理档案。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市卫生局负责)

  4. 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

  (1)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规范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鼓励社会零售药店发展,并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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