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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2)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统一功能规范和信息标准,实现与基本医保等系统互联互通,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化服务水平。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工作,试点市、县应在6月底前完成。通过技术创新带动工作创新,以信息化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机制稳定运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继续为乡镇卫生院招收20名定向免费临床医学生,安排58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到2012年底,基本实现城市每万名居民有1-2名全科医生,农村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按要求组织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项目,完善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力争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继续加强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岗培训,重点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促进基本药物使用等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培训项目,共培训3270人次,其中培训乡镇卫生人员780人次、村卫生室卫生人员2370人次,培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120人次。(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负责)

  (4)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4.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1)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对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设备购置给予扶持。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落实乡村医生的多渠道补偿、养老政策。鼓励和引导乡村医生参加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2周。采取本地人员定向培养等多种方式充实乡村医生队伍,确保每个村卫生室都有乡村医生。(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3) 加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的行业管理,重点强化服务行为监管。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地区,因地制宜探索具体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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