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治理向企业要求捐赠和赞助行为
按规定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登记审核,严格举办条件和审批程序,对不符合规定的要予以撤销,坚决制止以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等名义要求企业赞助、集资、捐款、捐物等行为;坚决制止以修路、办学等为名对企业的各类摊派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解决公共工程项目拖欠企业资金、以借为名长期占用企业财物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国有企业的捐赠和赞助等,要经同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
(四)严格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评比达标表彰的政策规定,进一步深化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切实加强对经批准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管理,严格控制对评比达标表彰新增项目的审批,严禁未经审批擅自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向企业收取费用。
(五)开展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机构服务和收费的专项治理
继续贯彻落实《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工作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08〕41号)和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开展政会分开专项治理工作,实现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在机构、职能、经济上彻底分开,切断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利益联系;进一步清理规范社会团体、中介服务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对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接受行政机关委托进行的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乱收费、高额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等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加强监督管理,整顿社会团体和中介服务市场秩序。
(六)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
以“服务企业、助推成长”为主题,按照“政府倡导、社会参与、协调推进”的原则,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和要素保障等突出问题,认真治理和整顿企业项目建设成本高、项目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强化投资融资服务,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为重点,不断优化中小企业间接融资环境。强化创业创新服务,大力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强化转型升级服务,努力改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和管理咨询,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强化舆论宣传,努力营造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