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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攀枝花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攀枝花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攀办函〔2012〕1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市政府决定成立攀枝花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建明 副市长

  副组长:杨明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 军 市经信委主任

  成 员:邱 刚 市经信委机关党委书记

  蔡 泽 市发改委副主任

  饶晓东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杨兆雄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杨 峰 市人社局副局长

  肖良民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胡建荣 市环保局副局长

  薛少波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 睿 人行攀枝花中心支行副行长

  许城萌 市工商局局长

  李红伟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杨立孝 市地税局副局长

  唐 刚 市质监局副局长

  严 碧 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高仕飞 市水务局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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