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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妇女发展纲要》和《攀枝花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妇女发展纲要》和《攀枝花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
(攀府发〔2012〕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攀枝花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攀枝花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12年7月23日

攀枝花妇女发展纲要
(2011~2020年)

  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占我市人口的半数,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平等和谐发展的内在动力和重要途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01年,国务院、省政府先后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四川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我市制定了《攀枝花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确定了妇女与经济、教育、健康、法律、环境、参与决策和管理6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十年来,我市始终将妇女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政府管理妇女事务主体责任,加大实施纲要经费投入,加强全市宣传动员,重视优化妇女生存发展环境,妇女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地位普遍提高,社会参与能力进一步增强;妇女参政议政环境进一步优化,受教育水平稳步提升,普遍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保障妇女权益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生存发展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进一步落实,推动了全市男女两性协调发展和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经过十年的努力,总体而言,市、县(区)纲要实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绝大部分指标完成较好,但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各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出生缺陷发生率、婚前医学检查率、孕产妇死亡率等指标仍是工作中的难点;留守、流动妇女权益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未来十年,是我市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市委提出要大力实施“三个加快建设”,大力推进“三个走在全省前列”,全力打好“六大硬仗”,奋力实现“四个翻番”。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对妇女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实现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任重而道远。

  为此,根据《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四川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四川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发展原则。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以保障妇女权益、提高妇女幸福生活水平为出发点,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全面发展。

  2.坚持平等发展原则。不断完善和落实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社会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缩小两性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3.坚持协调发展原则。统筹兼顾,促进公平正义,通过制度建设、增加投入、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区域、民族地区妇女在人均收入、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使发展成果惠及全市妇女。

  4.坚持妇女参与原则。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尊重妇女主体地位,引导支持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自身进步与发展。

  二、总体目标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社会公共政策,推动妇女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公共卫生优质服务,提高妇女的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保障妇女享有平等教育机会和教育权利,提高妇女的受教育程度和终身受教育水平;保障妇女获得平等就业机会和分享社会资源的权利,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社会事务决策与管理权利,提高妇女的政治地位;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提高妇女的社会福利水平;保障妇女参与管理和享有社会、文化、自然环境的权利,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保障妇女获得平等基本权利,有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妇女各类差距不断缩小。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1.主要目标

  (1)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下,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3)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8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4)妇女艾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

  (5)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6)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7)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8)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尤其是50岁以下妇女人群参与健身的比例。

  2.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工作力度。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和边远地区妇幼卫生经费投入。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健全妇幼卫生网络,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为城乡妇女提供均等化的保健服务;加快妇幼卫生人才培养,重点加强县(区)、乡(镇)医疗保健机构妇幼保健人员配备,确保全面履行妇幼保健公共卫生职能。

  (2)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实施《攀枝花市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2~2020年)》,重点提高民族地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完善产儿科设备配备,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水平;大力开展妇幼卫生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妇幼卫生人员临床技能。

  (3)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强化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2%以上。加强产科规范化建设,规范产科服务行为,完善孕产妇急救网络,强化产科危急重症救治培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力实施农村住院分娩补助等医改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大住院分娩宣传力度,普及自然分娩知识,帮助孕妇科学选择分娩方式,控制剖宫产率。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8%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并巩固在98%以上,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4)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控工作机制。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大力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在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等服务环节,为接受孕产期医疗保健服务的孕产妇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达80%。对感染艾滋病、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采取预防母婴传播等干预措施的比例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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