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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改委关于南昌市洪都中学早期人防工事报废回填及受损区域恢复性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南昌市发改委关于南昌市洪都中学早期人防工事报废回填及受损区域恢复性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洪发改社字〔2012〕42号)


南昌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南昌市洪都中学早期人防工事报废回填及受损区域恢复性建设工程申请立项的函》(洪教建字〔2012〕9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保障教学楼重建项目顺利进行,同意进行南昌市洪都中学早期人防工事报废回填及受损区域恢复性建设工程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南昌市洪都中学校园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报废的人防工事灌砂回填,对回填施工损坏的运动场、道路、绿化等设施进行恢复性建设。回填工程建筑面积约166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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