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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广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

  5.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6.加强儿童健康、安全教育。

  --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2015年达到85%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2015年达到75%以上,2020年达到80%以上。

  --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7.确保儿童药品、食品、玩具质量和娱乐设施安全。

  8.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策略措施:

  1.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卫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明确妇幼保健机构职能定位,明确其主要任务和公益性目标。深化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完善补偿机制,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机制。

  2.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市、区(县级市)原则上有一个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按照等级评审标准加强机构建设,加强儿童保健特色专科服务能力;落实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政策,合理设置妇幼保健人员岗位,增强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强化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指定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本辖区儿童群体保健工作;村卫生站要承担起村妇幼保健工作的职责。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相关职能科室建设,指定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公共卫生工作。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区(县级市)妇幼保健院要设置儿科,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加强区域性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和学校卫生室的建设,落实校医和保健教师。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落实卫生保健人员配备。

  3.加大妇幼卫生投入。提高政府卫生支出比重,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投入,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妇幼保健机构财政补助政策;妇幼卫生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加大投入,保障妇幼卫生工作正常运行;支持重症儿童救治机构建设;市、区(县级市)财政要重点扶持经济薄弱地区发展妇幼卫生事业。

  4.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优化服务模式。建立以助产机构为主体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网络,提高产前筛查服务能力,加强对出生缺陷高风险人群的全程管理及早期干预。开展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明显结构组织畸形等出生缺陷病种的免费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及干预服务。加强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障碍筛查及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筛查、诊断、治疗及随访工作,提高确诊病例的治疗率和康复率。逐步增加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种类。加大出生缺陷、遗传代谢性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目标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

  5.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保障流动儿童享有与本地儿童同等水平的免疫接种服务。以城乡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降低早产、新生儿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的死亡率。加强儿童艾滋病、结核病、梅毒、乙肝等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先天梅毒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

  6.加强儿童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组织科研攻关,增加国内国际交流和合作,加强对影响儿童健康的因素、干预措施等方面的研究,全面掌握儿童健康状况,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成果转化,推广适宜技术。

  7.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落实儿童健康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加强儿童健康档案和中小学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加强对流动儿童卫生保健管理,保障其与本地户籍儿童享有同等卫生保健服务,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

  8.提高儿童医疗救治能力。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儿科急危重症的紧急处理能力。完善市、区(县级市)两级重症儿童救治机构布点。加强区(县级市)重症儿童救治中心能力建设。建设重症儿童救治远程会诊系统。

  9.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建立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制定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为儿童创造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预防和控制溺水、跌伤、交通伤害和毒药伤害事故发生。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建立中小学儿童应急避险演练机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以及游泳、娱乐、交通、消防安全和产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儿童家长和儿童的自护自救、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由政府财政投入,学校统一为学生购买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10.加强儿童食品、药品、用品、玩具和游乐设施的质量和安全监管。建立婴幼儿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婴幼儿用品、玩具生产销售和游乐设施运营的监管。健全儿童玩具、儿童用品等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学校、儿童活动场所装修应达到绿色环保标准。

  11.防治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和儿童精神疾病。开展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和儿童精神疾病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推进以社区为基础的心理卫生工作,精神专科医院、儿童医院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设置儿童心理咨询门诊。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指导课程,逐步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立广州市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援助中心。开展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针对儿童特点,开展健康科学的娱乐、体育、科普活动,缓解学习压力;加强青春期心理和情感教育,满足青春期儿童心理需求。开展精神疾病早期干预工作。

  12.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指导与干预。建立政府牵头、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法律保障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对儿童开展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将儿童卫生保健知识纳入广州市理论学习平台内容,将儿童卫生保健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加强校医健康教育知识培训,提高健康教育开课率,广泛宣传基本卫生保健知识,帮助儿童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加强儿童视力、听力和口腔保健工作,建立健全儿童口腔防治指导体系,在幼儿园、中小学开展牙病防治和控制不良视力的工作,全面实施儿童六龄齿免费窝沟封闭项目。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和违禁药品。

  13.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开展儿童营养监测评价。加强爱婴医院建设管理,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大力推行母乳喂养。开展科学喂养、合理膳食与营养素补充指导,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实施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项目,提高托幼机构膳食营养管理水平,制定和推动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加强卫生人员技能培训,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

  14.加强儿童生殖健康服务。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将性与生殖健康服务纳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青春期保健服务内容,加强能力建设,提供适合的服务,满足适龄儿童咨询与治疗需求。

  15.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体质监测制度和预警机制。合理安排学生学习、休息和娱乐时间,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广泛开展“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提高体育活动质量。鼓励和支持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完善并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体质监测制度,保证学生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16.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土地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强监管,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二)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发展儿童早期教育,高水平、高质量地普及学前3年教育。

  --建立0-3岁儿童早期教育指导与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城市社区办好0-3岁教养支持中心;农村镇都办起0-3岁教养支持中心。

  --学前3年儿童毛入园(班)率达到100%。

  --全市基本普及学前3年教育,到2013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建成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2.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义务教育成果。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小学5年保留率达100%。

  --初中毛入学率达100%,初中年辍学率2015年控制在0.6%以下,2020年控制在0.5%以下。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

  --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规范化标准。

  --到2020年,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儿童享有公平教育。

  --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2015年达到97%,2020年达到98%以上。

  --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3.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2015年达94%,2020年达96%以上;高中毛入学率2015年达98%,2020年达99%。

  4.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5.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6.全面普及家庭教育,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策略措施:

  1.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保证教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发展。切实增加财政教育投入,市财政一般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到2020年达到25%以上。

  2.推进依法治教。加快推进教育立法,完善教育法规政策体系;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制度;提高全社会教育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水平。

  3.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育质量上的差距。按期按质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规范化学校建设任务,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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