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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广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广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穗府办〔2012〕27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广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广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

  实现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性别平等已成为公共政策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01年,广州市政府制定了《广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等6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各区(县级市)政府也相应制定了本区域的妇女发展规划。10年来,我市在促进妇女发展和推动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6个优先发展领域总体进展顺利,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广泛贯彻,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明显增强,妇女就业及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妇女卫生保健水平明显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妇女权益保障进一步落实,妇女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妇女整体素质明显增强。

  在妇女发展成效显著的同时,由于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妇女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各区域妇女事业发展不平衡,农村地区和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公平享受卫生保健、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权利和公共服务的水平有待提高,农村“两委”(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女干部比例较低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妇女对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的需求也相应改变,新形势、新任务既是妇女事业发展新的机遇,也是新的挑战。

  2011年至2020年是我市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型、建设幸福广州的关键时期,是强化国家中心城市地位、跨入世界先进城市行列的攻坚阶段。我市将“以世界眼光、全球视野、战略思维、创新意识谋划发展的新蓝图”,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全面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在新起点上,我市妇女事业发展和妇女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全社会将更多关注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进一步改善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为指导,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市妇女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广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确定7个优先发展领域,即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并把促进发展的主题贯穿始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为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智慧广州、低碳广州,建设国际商贸中心、世界文化名城提供强大支持,全面推进我市妇女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利益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身心健康、文化教育、经济参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环境优化、法律保护等方面的发展。

  2.坚持男女平等,促进两性和谐发展。注重社会公平,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构建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缩小两性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协调发展。

  3.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和区域妇女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制度建设、资金投入、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和不同区域的妇女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文化教育、医疗服务、社会保障和福利、妇女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差距。

  4.坚持妇女参与,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和发展。

  二、总目标

  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领域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妇女公共服务水平在城乡、地区、社会阶层上的差距,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公共卫生优质服务,妇女的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妇女平等获得教育资源的权利和机会,妇女的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妇女的经济地位明显提升;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社会事务决策与管理,妇女参政议政能力不断增强,提高妇女的社会影响力;保障妇女合法权利,完善妇女权益保护体系;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妇女的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妇女的发展环境更为优化。到2020年,广州市妇女发展整体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妇女事业不仅在广东省而且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妇女发展水平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女性人均预期寿命延长,生活质量提高。

  --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两癌”死亡率降低。

  --妇女建立健康档案率达到90%以上,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80%以上。

  2.提高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

  --到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4/10万以内;到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2/10万以内。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降低。

  --到2015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达到96%以上。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

  3.保障育龄妇女享有优质的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减少非意愿妊娠的发生。

  4.艾滋病、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90%以上,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达到90%以上。

  5.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6.大力开展妇女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保障妇女身心健康。

  --到2015年,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达到85%以上。

  7.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

  --按《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城乡妇女体质合格率2015年达到90%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
  策略措施:

  1.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卫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明确妇幼保健机构职能定位,明确其主要任务和公益目标。深化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完善补偿机制,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机制。

  2.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原则上,市和各区(县级市)应有一个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按照等级评审标准加强机构建设,加强妇女保健特色专科服务能力;落实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政策,合理设置妇幼保健岗位,增强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强化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指定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本辖区妇女群体保健工作,村卫生站要承担起村妇幼保健工作。加强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相关科室建设,指定专人负责本院妇幼保健公共卫生工作。

  3.加大妇幼卫生投入。提高政府卫生支出比重,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投入,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妇幼保健机构财政补助政策,妇幼卫生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加大投入;支持重症孕产妇救治机构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科、妇女保健门诊规范建设;市、区(县级市)财政要重点扶持经济薄弱地区发展妇幼卫生事业。

  4.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妇女常见病普查制度。保障城乡适龄妇女每年接受1次妇女常见病检查。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安排本单位女职工进行1次妇女常见病检查,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各区(县级市)政府每年应安排具有本行政区域户籍、且不属于单位职工的适龄妇女进行1次妇女常见病检查,费用由区(县级市)政府承担。

  5.建立妇幼卫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妇幼卫生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机制,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准入,加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接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健全考核和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实施辖区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问责制。建立政府主导、卫生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的妇幼卫生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职责,共同推进妇幼卫生工作发展。建设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妇幼保健信息系统,提升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6.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质量。重点抓好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实施母婴安康行动计划。开展孕产妇全程规范化保健管理,提高妊娠合并症的预防、早期发现及干预能力;落实高危妊娠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和服务质量评估;大力倡导自然分娩,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控制剖宫产率。提高救治急危重症孕产妇的能力,加快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急危重症的紧急处理能力;重点完善市、区(县级市)两级重症孕产妇救治机构布点;建设重症孕产妇远程会诊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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