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基金会2011年年度检查结果公告(第三批)
根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和《
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告7家基金会2011年年度检查结果。凡公告的基金会,请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持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到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管理办公室加盖年检印鉴。
序号
| 基金会名称
| 2011年度年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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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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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岛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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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岛市残疾儿童医疗康复基金会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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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临沂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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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教育基金会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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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泰安市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
| 基本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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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聊城市陈光教育基金会
| 基本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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