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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2年是扭转“十二五”污染减排被动局面的关键一年,全省减排工作将继续以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为工作抓手,确保2012年减排目标的实现。

  (一)强化结构调整,控制污染物新增量。

  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门槛,在产能过剩行业实施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全面压缩落后产能。关中地区要严格控制新上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多晶硅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陕北地区要严格化工石化类项目的环评审批,所有新上项目必须通过市场交易取得排污权,实现排污权有偿使用。全省要严格执行造纸、纺织印染、化工、冶金、建材、有色、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提升造纸、果汁、化工等重点行业产业技术水平,减少污染物新增量。

  (二)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认真研究制订2012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坚决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污染企业,加快淘汰半化学制浆造纸及工艺落后、耗水高、难治理的小氮肥企业,关闭污染治理不能达标的排污企业,全面淘汰火电、水泥、造纸、化工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同时,要加快淘汰目前在网的110台200.9万千瓦小机组,淘汰10台运行的90平米以下烧结机、窑径3.0米以下的立窑和2.5米以下的中空窑,逐步淘汰日产1000吨以下的干法旋窑。各地要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作为削减氮氧化物的重要手段之一,提高新机动车准入门槛,加大限行区范围,对转入车辆进行严格限制。公安和商务部门负责采取措施加快淘汰黄标车,确保在有力控制新增量的前提下,全年淘汰32691辆黄标汽车。

  (三)实施污染减排工程,确保减排任务落到实处。

  对规模较大的机组实施低氮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硝工程改造。全省已建成脱硫设施的燃煤机组于2012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脱硫旁路烟道封堵,已下达脱硝减排任务的燃煤电厂于2012年9月底前各完成1台以上现役机组脱硝设施建设任务, 全年应新建18台燃煤机组脱硝设施,并于2012年年底前完成大唐韩城二电厂4×600兆瓦及华能铜川2×600兆瓦机组脱硫系统改造。

  进一步加快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改造,完成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65平米烧结机脱硫改造工程。加快水泥行业脱硝改造工程建设,2012年底前对24台水泥窑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进行低氮改造或建设脱硝设施。加强煤化工行业的监管,特别是兰炭行业的脱硫改造,坚决停产未建设脱硫设施的排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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