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保障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顺利有效向前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作,把它摆在事关江西当前和长远发展大局,事关江西在全国发展大格局中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战略位置,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着力推进。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思想先到位、职责先履行、工作先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实施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建立推进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指导和统筹协调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农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农村信息化建设、文明村创建活动、农村扶贫移民工作、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结合实际制定有关实施意见,细化工程建设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推动工程建设的整体合力。
2.科学编制规划。依据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立足江西山清水秀、良好生态优势,以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和科学务实的精神,因地制宜、适度超前,抓紧完善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村庄规划。力争2012年底完成省级200个重点镇的总体规划修编和控制性详规编制,2013年底完成其他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和控制性详规编制以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3.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各类资源要素,最大限度地将涉农项目和资金整合投入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树立“自己的家园自己建”的观念,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金投向和谐秀美乡村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充分调动当地致富带头人、地方企业家、在外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热爱家乡、回报桑梓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援支持和谐秀美乡村建设。
4.创新工作机制。和谐秀美乡村建设是一项宏大系统工程,涉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机制体制创新、社会保障和管理服务诸多方面,必须以系统工程的思维谋划全局、以城镇和农村统筹为中心协调推进八大工程建设、以项目带动战略的方式推进工作。按照工程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建立项目负责制,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挂图作业,推动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5.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实施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调度和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推动工程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制定和谐秀美乡村建设评价体系、督查指导制度和奖惩制度。全省每年组织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省对市县党委、政府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和谐秀美乡村标准和评定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评定活动,表彰一批和谐秀美乡村。评定表彰实行动态管理,定前公示,并严格授牌摘牌制度,促进和谐秀美乡村建设不断扎实有效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