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贫困群众帮扶工程
全力开展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加快农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从根本上解决移民群众的民生大计,促进农村区域和谐发展。
1.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以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38个县为主战场,以稳定解决温饱、尽快脱贫致富为首要任务,落实“四个一”组合式扶贫攻坚举措,切实增强造血功能,着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突出问题,力争2-3年取得明显成效。着力帮助全省现有3400个贫困村、438万扶贫对象增加收入、改善条件、提高脱贫发展能力,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接近全省平均水平,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均有保障。
2.巩固发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工作格局。扎实推进整村扶贫、到户扶贫、移民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以工代赈扶贫、革命老区建设等专项扶贫工作。进一步落实行业扶贫责任,在行业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深化部门定点扶贫、党员干部结对扶贫、军队支持扶贫、企业参与扶贫、社会捐助扶贫、扶贫志愿者行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
3.加大对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移民搬迁力度。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对地处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等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继续实施扶贫移民搬迁,到2015年完成扶贫移民搬迁安置25万人。做好扶贫移民搬迁与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避灾搬迁移民、农村危房改造的衔接,加强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支持移民后续发展政策措施,提高自我脱贫致富能力。
4.认真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补偿安置政策。按时兑现移民后扶直补资金到人政策,尊重移民意愿,因地制宜实施移民村组后扶项目。统筹库区基金、后扶结余资金、应急资金和其他库区资金,集中解决库区和水库移民安置区群众的突出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移民安置区的和谐稳定。规范水电工程移民补偿安置办法和政策,切实维护搬迁移民合法权益。
(七)深化改革工程
坚持不懈地推进和深化农村改革、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防止利益矛盾冲突,以改革促发展、促和谐。
1.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做好乡镇机构改革扫尾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支持力度,增强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2.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调动村民共建和谐秀美家园的积极性。继续扩大奖补覆盖面,将实施重点放在群众最急需、受益最直接的项目上。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绩效考评办法,强化奖补资金和项目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运行高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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