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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的若干意见

  (四)和谐文明村工程

  按照身心美、生活美的要求,大力培育新型农民,不断提高农民素质,推进和谐文明村建设。

  1.大力弘扬和谐文明新风尚。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农村社会风尚。加强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农民法律意识。加强村规民约、社会公约建设,建立健全农户信用记录,推进农村社会诚信建设,进一步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扎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使“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言行在广大农村蔚然成风。

  2.深入开展和谐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农民争当“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农户”和“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结合和谐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倡导文明节俭丧葬,推行惠民殡葬。深入开展“文明帮建”和城乡共建活动,使城市与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

  3.努力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将乡镇和谐平安联创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矛盾排查调处中心,整合为和谐便民服务中心,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农村警务、农村消防应急救援和群防群治等建设,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农村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注重发挥农村“五老”调解邻里纠纷等方面的作用,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化解社会矛盾,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文化惠民工程

  坚持一手抓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一手抓文化产业大发展,满足农民文化需求,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物质、文化和谐发展。

  1.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县县均有国家二级以上标准的图书馆和文化馆,乡乡建有综合文化站,村村建有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常态通”、“优质通”转变。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全面建成城乡基层公共电子阅览室。加强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2.繁荣农村文化生活。实施农村题材文化精品工程,努力生产出更多让农民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优秀文化产品。继续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和农村文化“一村一品”活动,积极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传统民间工艺、民间艺术项目。加快培养一批农村文化能人、文化经纪人,培育一批有品牌、有市场、有特色的农村文化企业。

  3.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名村名镇。高度重视古村落、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的保护和发掘,加大对革命旧居旧址保护修缮力度。编制历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在充分挖掘和保护农村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的基础上,筛选一批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和乡镇,打造成为在全国有影响的历史文化名村名镇。注重文化与旅游相结合,充分利用红色、绿色、古色文化资源,推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乡村旅游项目。将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建设成为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魅力乡村和旅游度假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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