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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能源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电力。通过优化电源和电网施设建设,全市供电负荷达1500万千瓦,供电能力730亿千瓦时以上。

  --石油(成品油)。进一步构建成品油分销体系,使成品油仓储能力660万吨/年以上,零售体系(加油站)供应能力达300万吨以上。

  --煤炭。拓宽煤炭外调渠道及煤炭码头设施建设,煤炭供应能力达3000万吨/年以上。

  --天然气。天然气供应能力达35亿立方米/年。

  能源消费结构。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油、气及其它能源的消费比例为64.38%:16.85%:12.77%:6.0%,其中,清洁能源天然气比重由2010年一次能源消费中的4.93%,上升至12.77%。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达15-20%(主要通过使用核电、水电以及开发新能源能源实现)。

  节能减排指标。--节能指标。万元GDP能耗(2010年可比价)0.556吨标煤/万元,比2010年累计下降19.5%,年均节能率为4.25%。

  --减排指标。据有关情况初步预测,“十二五”期间,广东省下达给东莞市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指标约21%;同时,东莞市已确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为,到2015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2.45万吨、1.81万吨以内,比2010年分别减少20.9%、22.0%;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9.51万吨、14.38万吨以内,比2010年分别减少30.6%、29.2%。

  (二)2011年能源保障与节能控制指标情况。

  能源供应情况。2011年,东莞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初步测算为2988万吨标煤,比2010年增长约6.2%。主要能源品种供应情况如下:

  --电力。完成供电量579.35亿千瓦时(其中省网供电占98.37%),同比增长4.03%;全社会用电量586.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8%。电力供应形势较严峻,累计自觉错峰电量为18.49亿千瓦时,占全省总错峰电量超过三分之一,居全省第一。

  --煤炭。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供应(消费)量2047.87万吨,原煤消费量约占其全部能源消费量的67.7%,同比增长1.2%。

  --成品油。初步统计,全市成品油供应,零售(加油站)量约178.77万吨,同比增长7.23%,全年成品油市场供应基本稳定。

  --天然气。2011年东莞市天然气汽车已达7395辆,供气量达7963.1万立方米,同比增长47.41%,全年天然气供应稳定增长。

  节能控制指标情况。据初步统计,2011年东莞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735.39亿元,比2010年增长8.0%;单位GDP能耗指标0.631吨标煤/万元,比2010年下降4.61%,降幅居全省前列。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以及单位GDP能耗、节能率等控制指标与规划中能源保障指标总体相符。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能源供应设施建设,提高能源保障能力。

  1.电力设施建设。

  --电源。要增加区内电源,提升地方供电能力,在统筹考虑节能减排的前提下,进一步实施“上大压小”和电厂整合,加大燃气调峰电厂及热电(冷)联供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增发电装机容量638万千瓦,其中燃气调峰机组429万千瓦,热电联供机组70万千瓦,IGCC机组92万千瓦,热电冷三联供机组48万千瓦,到2015年,全市发电机组装机容量达1000-1200万千瓦,其中地方可调配机组400-450万千瓦,地方供电能力达总供电量的30%以上。

  --电网。以建设具备良好的适应性、自愈性、安全性、稳定性、灵活性的智能、绿色电网为目标,融入全省电网考虑,合理布局,加大与省电网衔接的配套建设,优化电网结构,“十二五”期间,新建500千伏骨干网,增加变电容量300万千伏安;新建220千伏主网,增加变电容量627万千伏安;新建110千伏配网,增加719万千伏安变电容量;新建10千伏配套网络,增加189万千伏安变电容量,使城市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955%以上。

  2.成品油供应设施建设。

  --仓储体系。“十二五”期间,新建100万立方米以上的仓储油库,保障成品油仓储供应能力。到2015年,建成立沙岛成品油仓储基地,提高使东莞成品油仓储(中转和储备)能力,满足珠三角、广东省和华南地区成品油仓储发展需求。

  --零售体系。新建100座陆上加油站,使东莞加油站规模达400座,加油站单站能力提高至8500吨/年以上;新建水上加油站9座,满足不断增长的船舶加油需求。

  --输油管道。“十二五”期间,进一步配套和完善中石化、中海油、中石油输油管道的建设,增强东莞成品油管道输送能力。

  3.煤炭供应设施建设。

  --煤炭码头。“十二五”期间,完成虎门港海昌煤炭码头二期、三期工程建设,到2015年,使煤炭接卸能力达到3000万吨/年以上。

  --水煤浆生产基地。“十二五”期间,扩建东莞神化环保水煤浆二期、三期工程建设,到2015年,水煤浆生产能力达到500万吨/年,满足东莞及珠江三角洲市场的需求。

  4.天然气供应设施。加强区域合作,加快与西气东输二线和全省一张网的衔接设施建设,构建天然气输送管网,加速推进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确保天然气使用量大幅提高。“十二五”期间,要加快东莞LNG工程、“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接收及利用工程建设,新建天然气接收门站、LNG仓储项目、高中压输气管网、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等项目,到2015年,使东莞具有35亿立方米/年以上的天然气供应能力。

  5.新能源开发应用。

  --太阳能应用。“十二五”期间,要加快推广太阳能光热和光伏的开发应用,在条件较好的公共建筑建设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开展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并网示范项目工程;在学校、酒店等热水需求量大的单位推广太阳能热水应用。

  --生物质能应用。“十二五”期间,继续扩建和新建垃圾发电项目,扩建54MW发电机组,新建75 MW发电机组。

  (二)加强节能减排监管,合理控制能源消费。强化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考核和监管,合理控制能源消费,要管住增量、管好存量,控好总量,确保“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的完成。

  加强节能减排管理。要统筹考虑引进项目的能源保障与节能减排的关系,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和环保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碳排放、低附加值的项目。强化能源需求侧管理,调整和优化用能结构,制定合理的用能方案,加强能源统计和监管体系建设,强化能源需求的分类和监测管理。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快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推广,大力培育节能环保服务业,推进节能环保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天然气等洁净能源利用,推动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统筹工业片区或在规划的新工业(园)区推广热电冷集中联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网供电效率;加强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增效;在能源生产、运输、转换、终端利用等多个环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减少污染物排放。认真执行《东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严格控制燃煤电厂建设,推进现役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加强pm2.5可吸入颗粒和重金属污染控制技术的研究;加快天然气汽车推广使用,加强粤Ⅳ汽车燃油的监管。

  (三)推广应用新能源技术,提高清洁能源利用能力和水平。

  先进电力技术。加快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机组(IGCC)示范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推进电化集团2×60MW(IGCC)改造和4×200MW(IGCC)建设示范项目。IGCC项目是先进电力技术和洁净煤技术的推广应用。

  洁净煤技术。推进东莞神华环保水煤浆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扩建二期、三期工程,到2015年,形成500万吨/ 年生产能力。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利用技术。在长安新区、虎门港立沙岛石化园区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建设。根据长安新区的功能区划分,拟在其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区、战略产业研发区、休闲商务发展区、游艇社区分别设置4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每座为2×60MW级冷热电联供系统,总规模为8×60MW,实现向用户供电、供冷及供热。

  在虎门港立沙岛石化园区,也将分期建设分布式能源项目,一期拟建3×120MW热电冷三联供项目。

  (四)加强能源行业管理,提高行业服务能力。加强能源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广东省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推动东莞能源行业太阳能、天然气汽车、水煤浆应用技术、生物燃料、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等行业标准体系的建设。

  加强能源供应预测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对电力、石油、煤炭、天然气等主要能源供求及安全的预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建立东莞市能源信息服务平台,完善能源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综合能源信息报送制度。

  加强能源行业组织建设。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强化能源行业协会服务职能,全面为能源行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运行。

  三、重点建设项目

  为确保东莞市“十二五”能源保障目标的实现,“十二五”时期,东莞市将安排电力、石油、煤炭、天然气等能源重点建设项目多项。其中:

  (一)电力项目。

  1.电(热)源。联合循环发电项目(IGCC)2项,该项目(东莞电化IGCC工程)列入“十一五”国家863计划三个IGCC发电示范项目之一;扩建和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供及调峰发电机组项目5项;扩建热电联供项目1项。

  2.电网。500千伏电网及变电站规划项目1项;220千伏电网及变电站规划项目1项;110千伏电网及变电站规划项目1项;10千伏电网及配套规划项目1项。

  (二)成品油项目。成品油配送体系(仓储)发展规划项目1项;成品油零售体系(加油站)发展规划项目1项。

  (三)煤炭及水煤浆项目。煤炭码头项目1项;水煤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项。

  (四)天然气项目。天然气管网项目2项;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规划项目1项;LNG仓储项目1项。

  (五)新兴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太阳能光热项目2项。垃圾发电项目2项。

  (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大唐华银东莞长安新区冷热电三联供分布式能源站项目1项,华电东莞立沙岛热电冷三联供项目(一期)1项。

  以上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



  本规划属东莞市能源专项指导性规划,内容涵盖电力、石油(成品油)、煤炭、天然气等多个领域,本章的环境影响评价,只是对整个能源保障规划实施对环境影响作定性分析,不能替代建设项目的环评,本规划中的重点项目尤其是电力、煤炭等高污染项目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做具体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一、规划实施对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所列能源重点建设项目,包括有电(热)源和电网项目、成品油仓储和加油站、煤炭码头和水煤浆、天然气管网和加气站等项目,规划实施对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项目在建设施工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弃渣、施工污水、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区植被破坏、土壤侵蚀等。具体表现在:1.产生的建筑施工垃圾、废弃的土石方、处理不当会对评价区土壤、地表水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2.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将产生一定量的污水,若随意排放将会使所在评价区的地表水系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3.施工扬尘及各种废气排放,会对评价区环境空气产生暂时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产生的强噪声,会对评价区内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4.施工期间对植被破坏、土地侵蚀等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尤其是输变电等项目。

  (二)营运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电力项目:

  --电源。本规划所列电源项目包括有IGCC发电机组、天然气发电机组、热电联供燃煤机以及100万kw超超临界机组等,总装机容量约1000万kw。这些发电机组尤其是燃煤机组在运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为:(1)烟气污染。主要污染物为SO2、NOX;主要温室气体为CO2。天然气发电机组以及IGCC发电机组市烟气排放中,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对较少。(2)粉尘、扬尘污染。主要是煤炭堆场和灰场的煤尘造成的污染。(3)废水污染。主要为化学废水、脱硫废水、含油废水、渣水和煤水,以及生活废水所造成的污染。(4)噪声污染。主要是汽轮发电机、锅炉排气、风机、磨煤机、水泵等造成的噪声。(5)固废污染。主要污染物为灰渣和脱硫石膏等。

  --电网。本规划所列电网项目主要有500kv变电站及其输变电线路,220kv变电站及其输变电线路,110kv变电站及其输变电线路, 10kv及以下架空主干线及电缆等。项目运营期间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为:(1)电磁环境影响。主要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等造成的影响。(2)声环境影响。主要为变电站及输电线路的噪声影响。(3)生活污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成品油仓储及加油站项目。主要为含油废水排放、油气泄漏排放、固体废弃物、噪声等对环境不利影响;有机废气排放对植物以及成品油泄漏排放对水生生物的不利生态影响等。具体表现在:(1)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口均位于法定纳污水体,处理达标时的超标区均在法定排污混合区之内,对评价水域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2)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不达标时,将会对评价区的纳污水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3)仓储及加油过程排放的油气、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会对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不利影响;(4)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尤其是工业固废,不合理处置则会对规划区所在地水体、土壤造成一定不利影响;(5)油品泄漏排放将对水环境和水生生物产生较显著影响,特别是在立沙岛仓储基地将所在水域的海洋资源保护水域产生严重影响。

  3.煤炭项目:

  --煤炭码头。主要为煤粉尘、含煤和含油废水、噪声以及固废和煤屑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1)煤码头堆场和装卸过程中扬起的煤粉尘空气质量以及飘落对周围水体造成的影响;(2)煤码头冲洗形成的污水、运煤船含油污水、堆场径流雨水形成的污水以及生活污水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3)装卸机械设备、皮带输送系统、运煤船舶等噪声对环境的影响;(4)固废与入海煤屑造成的环境影响。

  --水煤浆。主要为煤粉尘、含煤和生活废水、噪声以及固废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4.天然气项目。天然气管网及加气站的运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废水排放、天然气少量放空或泄漏排放、固体废弃物、噪声等对环境不利影响。在极端情况下,如管道输送或加气过程中,出现天然气大量泄漏,则将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极大的影响。天然气是一种高强度的温室气体,比二氧化碳更甚。

  二、环境协调性分析

  (一)规划方案的协调性分析。能源专项规划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性和前瞻性规划,本规划所列重点项目均为东莞市能源保障必要的建设项目,符合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要求,也符合电力、成品油、煤炭和天然气发展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空间布局的适宜性。

  电力项目。规划的天然气发电机组均是在分散在各镇区的原发电厂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或扩建的,且天然气发电为清洁电源,对规划区环境承载能力不会造成压力和影响; 2×350mw机组项目是为所在的东莞中堂片区提供整体热源,取代该地区小锅炉等,为该区环境减轻压力和负担;IGCC发电项目则是煤电中的清洁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承受。电网项目的实施,根据东莞市生态环境容量和承载能力,并对比现有电网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还在环境可承受范围之内。

  成品油仓储和加油站项目。加油站建设分散在各镇区范围,对东莞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会造成压力和影响。而仓储项目主要集中在立沙岛片区,会对该地区的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也还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煤炭项目。煤炭码头项目为扩建项目,根据一期工程的环评,扩建二期、三期工程,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还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水煤浆为清洁煤利用的煤制品项目,符合东莞市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的要求,且项目的实施对环境不会造成大的影响。

  天然气项目。天然气利用是东莞市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重的重点项目。项目的实施,将替代相应的燃油和煤炭,对东莞市的环境质量会做出重大的贡献。

  (三)发展规模的合理性。从规模与发展方向上看,本规划符合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方向,有利于东莞市能源保障能力以及工业单位产值的能源、水资源、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经济目标及用地规模产生的资源环境压力,在区域资源、环境可承载范围内,产生“三废”对规划区环境影响较小,规划的经济及用地规模基本合理。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政策法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评价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体污染防治法》、《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规定》、《石油和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电力法》、《广东省火力发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水污染物排放限标》(DB44/26-200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划》GBJ87-8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法规。

  (二)严格执行有关的项目建设标准。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建立三级排污系统,对污水按规定进行处理,符合污水排放标准,尤其对于沿海片区的成品油仓储、接近水源地的加油站项目以及煤炭码头和燃煤发电项目,要严格遵守甲级排放标准;对废气排放,尤其是对发电烟气的SO2、NOX等要安装监测报警仪,要严密监测天然气的泄露;项目施工期间要严格控制粉尘、噪音的污染,尤其在电力电网项目实施时,也要尽量避免对所在区域植被等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执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环保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成投产后要强化环保管理,保证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每个重点项目尤其是高污染项目,必须实行环保评价。严格执行各项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水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固体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政策措施

  (一)坚持节约优先方针,促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东莞能源供应,首先要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因此,对于能源资源匮乏、对外依存度极高的地区,节能降耗更具意义,也更加符合实际。在东莞,要把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率视为与电力、石油、煤炭和天然气同等重要的“第五能源”。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实现资源和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是东莞解决能源短缺最好的应对策略。

  (二)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清洁生产。为从基础和根本上解决东莞能源供应紧张局面,必须要调整产业结构和实现清洁生产。首先要严密监控省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耗能情况,促其开展节能降耗工作。要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建设节约型社会。按照“减量化、再使用、可循环”原则,支持企业开展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改造,推进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逐步淘汰落后的产能,形成低开发、高利用、低排放和资源循环利用的良性发展模式。

  (三)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新兴能源。以电力为中心,优化能源结构,提高高效、清洁和优质能源消费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天然气的消费比重,替代煤炭和燃料油,减少环境保护压力。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减少对常规能源的依赖。加大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能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四)推进能源技术进步。推进洁净煤技术的开发应用,加快推广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发电示范工程,推动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建设,大力推广环保水煤浆的使用。建立起以政府为指导、协会为桥梁、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相结合的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打造能源“两自”企业,引进和培养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推动东莞经济社会双转型,实现有好又快发展。

  (五)建立可靠的能源供应储备体系和应急机制。东莞能源要多元化拓展供应渠道。在市场国际化和经济一体化的今天,要放眼国内和国际两个资源和两个市场,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实施能源的“战略”储备。增加成品油、燃料油、天然气等能源的储备能力,合理和优化布局加油站、加气站等供应网点,建立和完善物流输送网络。要大力提高地方自发电能力,不断加强和完善电网建设。要建立健全电力和成品油安全预警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能源安全。

  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大规划实施力度。能源保障“十二五”规划事关东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建设、城市交通及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与安全,应加强与建设规划等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加大规划的实施力度。同时,要加大对能源保障系统的每个专项的规划实施力度。

  (二)切实保障规划用地。应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要求,切实做好加油站、油库、加气站、电网等能源保障设施的用地规划,并将相关设施用地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尊重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发挥市场杠杆调节作用,经过市场公平竞争,逐步而平稳的落实规划用地。

  (三)严格市场准入及报批程序,规范经营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能源生产经营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严格审查申请能源经营企业的基本资格和条件,维护能源产品市场秩序。支持和鼓励具有稳定能源资源、能源经营基本资格和条件的各类企业进入能源市场。严格按程序报批报建,保证新建的能源项目符合发展规划的要求。

  (四)强化安全、节能和环保保障。能源设施一般属高危险性设施,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法规条例。要做好成品油、天然气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规划、设计、建筑要符合规范;二是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知识、专业知识、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三是建立严密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四是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肇事者将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五是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采用先进技术设备,依靠科学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同时,要强化节能和环保意识。规划的实施必须符合节能和环保的要求,每个具体项目的实施都要进行节能和环境评价,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保规划实施达到安全、节能和环保的标准和要求。

第七章 附表


  附表1 东莞市能源保障“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表

  附表2 东莞市能源指标(2005-2010年)

  附表3 东莞综合能源平衡表(2005-2010年)

  附表4 东莞石油平衡表(2005-2010年)

  附表5 东莞煤炭平衡表(2005-2010年)

  附表6 东莞全社会用电量(2005-2010年)

  附表7 东莞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2005-2010年)

  附表1
  东莞市能源保障“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表

  投资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年限

总投资

一、电力项目

1.电(热)源

 

 

 

东莞电化120 MW IGCC项目

2×60MW(IGCC)改造

2010-2012

65000

东莞电化IGCC工程

4×200MW(IGCC)

2012-2015

600000

东莞通明电力有限公司2×390 MW 扩建项目

2×390MW级天然气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发电机组

2011-2015

280000

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扩建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

3×390MW级天然气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发电机组

2011-2015

420000

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扩建两套9F机组

2×390MW级天然气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2011-2015

280000

谢岗天然气热电联产发电项目

4×390MW装机容量

2011-2015

520000

东莞中电新能源热电热电厂2×35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扩建项目

2×350MW机组

2011-2015

280000

大唐华银东莞三联热电2×350MW热电联供扩建项目

2×350MW超临界机组 (供热1331万GJ/年)

2012-2014

352200

2.电网

   

500KV电网

新建500千伏变电站1座,变电容量300万千伏安,新建线路254千米。

2009-2015

342606

220KV电网

新建220千伏变电站11座,变电容量627万千伏安;改造220千伏变电站2座,新增变电容量75万千伏安;新建220千伏线路578千米。

2009-2015

107520

110KV电网

新建110千伏变电站44座,新增变电容量719.2万千伏安;扩建3座,新增变电容量15万千伏安;改造4座,新增变电容量23.8万千伏安。

2009-2015

235086

10KV及以下电网

新建10千伏架空主干线路约128千米、电缆2672千米,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总长度约31千米,改造电缆167千米;增加配变容量189万千伏安,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2192千米。

2009-2015

62683

二、成品油分销体系项目

1.配送体系(仓储)项目

新增库容100万立方米

2011-2015

 

2.零售体系(加油站)项目

新建加油站100座,其中新增79座、迁建21座

2011-2015

300000

3.输油管道项目

中石化珠三角管网东莞新建输油管;中海油东莞新增输油管道。

2011-2015

 

三、煤炭及水煤浆项目

1.虎门港海昌煤炭码头二期、三期工程

   

二期工程

1个5万吨级煤炭接卸泊位及3个2千吨级驳船装船泊位,卸煤量800-1000万吨/年

2010-2012

70000

三期工程

2个5万吨级煤炭接卸码头及配套设施,卸煤能力约2000万吨/年

2012-2014

120000

2.东莞市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水煤浆生产项目二期、三期工程

   

二期工程

200万吨/年,4条50万吨/年产水煤浆生产线

2010-2012

20000

三期工程

200万吨,4条50万吨/年产水煤浆生产线

2012-2014

20000

四、天然气项目

1.天然气管网

   

省天然气管网一期工程(东莞市)

接收站及管网21公里。可供天然气约18万吨/年

2009-2011

47000

西气东输二线广东(东莞市)段

接收站及管道。预计可供天然气5-15亿立方米/年。

2009-2012

 

2.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建设天然气汽车加气站50座,预计供天然气1.6亿立方米/年以上

2009-2015

18000

3.九丰能源LNG仓储项目

28万立方米LNG储罐,预计2012年建成,管网至2015年

2011-2015

60000

五、新兴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1.太阳能示范工程

30 MWp太阳能屋顶光伏并网暨金太阳示范工程

2011-2015

 

2.太阳能热水、照明工程

50万㎡建筑面积太阳能热水工程;20万㎡建筑面积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

2011-2015

 

3.垃圾发电

扩建54MW发电机组,新建75 MW发电机组

2011-2015

 

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1项

1.大唐华银东莞长安新区冷热电三联供分布式能源站项目

燃气热电冷三联供系统,8×60MW装机容量

2012-2015

270000

2.华电东莞立沙岛热电冷三联供项目(一期)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 3×6F机组,3×120MW装机容量

2012-2014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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