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能源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东莞市能源行业协会行业统计资料及调查研究资料;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东莞市统计局、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东莞主要能源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推动东莞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保障和服务。确保能源消费适度增长,优化能源结构和用能结构,开发利用新兴能源,推广应用新能源技术,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坚持节约优先原则,提高能源利用率。推进能源保障设施的建设,以电力为中心,建立可靠的电力、石油、煤炭、天然气等能源供应和储备体系,保障能源安全。

  三、规划原则

  (一)保障发展原则。要充分体现能源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满足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的需求。尤其是要以电力发展为中心,保障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电力供应。要从战略性、安全性高度和基础性角度考虑,在发展中构建东莞的能源安全保障体系。

  (二)稳定和可靠原则。要充分地使用和开发利用国内优质的煤炭资源、石油天然气资源,减少对国外石油天然气进口的依赖;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加快融入珠江三角洲能源一体化进程,完善建立区域合作协调机制;以有实力的国有大企业为主,大力发展民营能源经营企业,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能源保障供应体系;不断完善能源设施的建设、优化布局,建立能源储备和预警机制,确保能源保障稳定和可靠。

  (三)清洁和环保原则。大力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促进能源技术进步,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煤洁净技术;不失时机地开发利用新兴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逐步提高非石化能源的使用比例;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提高能源利用率,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延缓能源资源枯竭,提高能源保障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适度和前瞻原则。“十二五”能源保障项目的建设规模,要与“十二五”时期的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和人口增长、环境容量、土地资源等情况相适应。同时,又要适度超前,具有前瞻性,一些重点项目,尤其是新兴能源等项目的发展,要考虑到未来十年的发展变化情况。

  四、规划的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东莞市行政区域,区域面积2465平方公里。

  规划年限:2011-2015年。

第三章 能源需求预测

  一、社会经济发展指标预测

  根据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预测东莞经济发展指标情况如下:

  (一)GDP增长率、总量目标和人均目标。“十一五”期间,东莞地区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13.3%,2010年,GDP达4246.25亿元。预计“十二五”时期,GDP年均增长8%,到2015年,GDP达6250亿元(按2010年价测算);人均GDP年均增长7.5%,到2015年,人均生产总值达10000美元以上。

  (二)产业结构调整目标。2010年,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为0.4:51.4:48.2。预计到2015年,三次产业更加协调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5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31%,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到38%以上。

  (三)人口与城镇化水平。2010年,东莞常住人口822万,城市化水平达87%。预计到2015年,常住人口控制在840万左右,城市化水平达88%以上。

  二、能源与经济指标预测

  (一)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在逐步降低能源强度的前提下,保持能源消费的适度增长,以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东莞能源保障的基本要求。深入分析东莞“十一五”期间能源消费增长变化情况(见表3.2-1),充分考虑“十二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的要求和压力,以及人口增长与城市化率提高的变化,根据能源消费部门分布构成及其变化趋势,通过各种方案设定计算,最后确定“十二五”期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平均为0.50。

  表3.2-1: 2006-2010年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及增长率

项 目

单 位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等价值)

万吨标准煤

2138.97

2393.92

2589.66

2603.52

2812.65

电力消费

亿千瓦时

472.01

515.40

514.16

495.58

562

单位GDP能耗(等价值,2005年可比价)

吨标准煤/万元

0.822

0.778

0.738

0.705

0.691

单位GDP电耗(2005年可比价)

千瓦小时/万元

1813.46

1674.45

1465.25

1341.26

1380.1

全社会用电量

万千瓦时

472.01

515.40

514.16

495.58

562

能源消费比上年增长

%

13.43

11.92

8.18

0.54

8.03

电力消费比上年增长

%

12.43

9.19

-0.24

-3.61

13.4

GDP比上年增长

%

19.2

18.3

14.0

5.3

10.3

能源消费弹性系数

比值

0.70

0.65

0.58

0.10

0.78

电力消费弹性系数

比值

0.65

0.50

  

1.3


  (-根据《东莞市统计年鉴2011》)

  (二)能源消费总量及单位GDP能耗:

  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根据GDP增长率,并以2010年地区能源消费量为基数,通过公式测算得2015年东莞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为约3470万吨标准煤。计算公式: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2010年地区能源消费量总量×(1+能源消费弹性系数×GDP增长率)^5。

  单位GDP能耗。根据到2015年GDP总量为6250亿元,测算出2015年的单位GDP能耗为0.556吨标准煤/万元,符合《珠江三角洲产业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万元GDP能耗降要降至0.6吨以下的指标要求。

  (三)节能指标。根据确定的2015年单位GDP能耗指标值,则“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累计降幅为:(0.691-0.556)/0.691=19.53%。依照广东省下达给东莞市的节能指标19.5%,则节能指标取值为19.5%,年均节能率为4.25%,比“十一五”年均节能率4.36%低0.11个百分点。

  三、能源需求预测

  (一)终端能源消费量。终端能源消费量及平均消费增长率。根据以上测算到2015年,东莞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约为3470万吨标准煤,若以年均45万吨标准煤的损失量算,则其终端能源消费量为3425万吨标准煤。以能源消费平均弹性系数0.5,以及GDP平均增长率为8%,算出“十二五”期间东莞能源消费平均增长率为4.0%。

  电力消费量及年平均消费增长率。通过“十一五”电力消费的情况和趋势(参考表3.2-1)的分析,并根据电力在东莞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和特点,对比能源消费平均弹性系数0.5,确定“十二五”时期平均电力消费弹性系数为0.68,则电力年平均增长约为5.4%,同样以2010年电力消费为基数,到2015年,测算电力消费约为730亿千瓦时。

  终端能源消费部门分布。通过“十一五”期间东莞终端能源消费部门分布情况以及各部门(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居民生活)消费增长的幅度和趋势分析,同样根据“十二五”期间东莞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至2015年第三产业占50%),以及人口增长与城市化率提高的变化,经各种方案设定计算,最后确定,2015年东莞各部门能源消费的构成所占比重分别为:第一产业0.15%;第二产业62.5%;第三产业23.5%;居民生活:13.85%。依此算出各部门的终端能源消费量(万吨标准煤)分别为:第一产业5.13;第二产业2140;第三产业805;居民生活474。见下表(表3.3-1)。

  表3.3-1:2015年东莞能源消费部门分布构成情况表

项目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5年

终端消费量,万吨标煤

2075.57

2308.98

2524.02

2568.93

3425

第一产业,万吨标煤

6.61

6.46

4.74

6.17

5.13

第二产业,万吨标煤

1491.65

1654.16

1782.54

1790.15

2140

第三产业,万吨标煤

366

409.89

459.67

475.19

805

生活消费,万吨标煤

211.31

238.48

277.07

297.42

474

第一产业所占比重,%

0.3

0.3

0.2

0.2

0.15

第二产业所占比重,%

71.9

71.6

70.6

69.7

62.5

第三产业所占比重,%

17.6

17.8

18.2

18.5

23.5

居民生活所占比例,%

10.2

10.3

11.0

11.6

13.85


  根据以上各预测和测算的结果,最终得出“十二五”时期东莞地区能源消费总量需求指标,见下表(表3.3-2):

  表3.3-2 :“十二五”东莞地区能源消费总量需求指标

年 份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GDP(亿元,2010年可比价)

4590

4960

5360

5787

6250

GDP年均增长(%)

8

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等价值,万吨标准煤)

2930

3050

3180

3330

3470

能源消费年均增长(%)

4.0

电力消费(亿千瓦时)

592

624

658

694

730

电力消费年均增长(%)

5.4

单位GDP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0.638

0.615

0.593

0.575

0.555

年均节能率(%)

4.25

年均能源消费弹性系数

0.5

年均电力消费弹性系数

0.68


  此方案中的各项能源指标,即为东莞市“十二五”能源保障规划要达到的基本目标。以此为依据,进一步测算东莞全部能源消费量,以及各能源品种的消费需求,从而完善和建设各种能源设施,建立起能源发展和保障体系,并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节能力度,提高能源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和开发利用新能源等措施,确保东莞能源保障目标的实现。
  (三)能源各品种需求及全部能源消费量。能源各品种的需求预测,以地区能源消费总量需求指标为依据,根据用能结构情况,并参考现有各能源专项研究或规划成果,进行对比、验证,同时根据全省能源发展情况分析,预测出各项指标,见下表(表3.3-3)。

  表3.3-3:全部能源需求量预测表
 

2005年

2009年

2010年

2015年

全部能源消费量(万吨标煤)

3142.38

3750.24

4118.84

5660

其中:煤(万吨)

1596.99

1916.83

2039.07

3000

油(万吨)

413.06

460.89

401.11

380

天然气(亿立方米)

0.033

6.9

9.52

35

其它(万吨标煤)

3.17

88.77

177.57

200

全社会用电量(亿千瓦时)

419.828

495.575

562

730

全社会用电最高负荷量 (万千瓦)

 

961.29

1039

1500

全市发电装机(万千瓦)

 

660

660

1200

地方发电装机(万千瓦)

 

233

233

450

非化石能源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

   

15-20

发电用煤占煤炭总量比重(%)

91.72

75

81.7

80-90

终端用能中电能所占比重(%)

72.96

59.11

62.91

60-70


第四章 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重点建设项目

  一、总体目标

  “十二五”时期,东莞市将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引导和合理控制能源消费,确保以4.0%的能源消费增长,支撑8%的GDP增长;以发展电力为核心,通过调整优化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用能结构,推广应用新能源技术,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构建稳定、清洁、可靠和安全的能源保障体系。

  (一)能源保障指标。

  能源供应能力。根据以上对“十二五”能源需求的预测,到2015年,东莞地区能源消费达3470万吨标准煤,全部能源消费量达5660万吨标准煤,其中:电力730亿千瓦时;煤炭3000万吨;石油380万吨;天然气35亿立方米;其它能源200万吨标准煤,因此,东莞市能源供应能力必须相应提高。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