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山区经济发展规划(2012-2017年)的通知
(浙政发〔2012〕5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山区经济发展规划(2012-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2年7月4日
浙江省山区经济发展规划(2012-2017年)
本规划所指的山区是以山地为基础,包括一部分与其经济社会活动有内在联系的相邻非山地区域。规划范围为富阳市、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余姚市、奉化市、象山县、宁海县、乐清市、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湖州市吴兴区、湖州市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诸暨市、嵊州市、绍兴县、新昌县、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金东区、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衢州市柯城区、衢州市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台州市黄岩区、临海市、三门县、天台县、仙居县、丽水市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县等53个县(市、区),陆域面积858万平方公里,2010年末常住人口约2814万人,2010年生产总值11408亿元,分别占全省的84.3%、51.7%和41.1%。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山区发展,1997年制定了《浙江省山区经济发展规划纲要(1996-2010年)》,此后又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但是,与沿海地区相比,山区特别是26个欠发达县(市、区)发展基础依然薄弱,离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还有较大差距。山区经济发展直接关系到我省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关系到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战略的顺利实施。
为进一步加快山区经济发展,促进陆海联动、区域协调,确保山区与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11〕29号)等规划、文件精神,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目标年为2017年,展望到2020年。
一、现实基础和重大意义
随着发展阶段的变化以及外部条件的改善,我省山区的区位、生态和机制优势日益显现。加快山区经济发展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一)现实基础。
--我省山区是长江三角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显著的区位优势。我省山区地处上海浦东新区辐射前沿,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海峡西岸经济区等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现代立体交通网络不断完善,山区开展陆海联动、省际开放与合作的区位优势逐步显现,有利于接受沿海发达地区辐射,承接产业转移,实现加快崛起。
--我省山区是华东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具有显著的生态优势。我省森林及众多的名贵动植物资源主要集中在山区,生态资源丰富;以衢州、丽水为代表的浙西南内陆山区承担着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山区是除运河以外的七大水系源头,水资源充足,湖州、金华、衢州、丽水四市水资源总量约占全省的473%;山区生态旅游资源丰富,已成为长三角居民休闲养生度假、生态旅游的黄金区域。
--我省山区是国内发展活力较好的区域,具有较强的机制优势。相比全国其他山区,我省山区发展水平相对较好,部分山区县(市、区)进入全国强县行列,26个欠发达县(市、区)人均GDP、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居国内前列,初步形成了工业强县、小县大城、商贸带动、异地开发等多种发展模式,培育了高山蔬菜、茶叶、中药材、花卉苗木等一批特色农产品基地与农业龙头企业,建成了汽车、五金、装备、农副产品加工等一批产业集群,“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山区生态补偿机制、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不断完善,农村土地、金融、保险改革不断深化,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同时也应看到,山区经济发展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与制约因素。一是发展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山区科技、教育、人才投入不足,生态资源利用水平较低,农林、旅游及特色制造业等产业发展滞后,2010年人均GDP、人均地方财政收入、人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8.3%、64.4%、79.3%。二是加快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山区欠发达县(市、区)有加快发展、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但多数县(市、区)山地丘陵面积高达70%以上,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生态较为脆弱。三是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面临人口和产业布局分散的制约。山区人口与适宜开发用地比较分散,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投入成本较高,制约了工业化、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