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市场机制,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化精品,促进安全文化市场繁荣。(省发改委、省安监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总工会等负责)
加强安全公益宣传,大力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省安监局牵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等分工负责)
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和安全社区,创建若干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进安全文化理论和建设手段创新,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安全文化建设水平,切实发挥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省安监局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
(二十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督促各地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合力。督促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发挥指导协调作用,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省安监局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
督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乡镇应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省编委办、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安监局等负责)
(二十七)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形式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省安监局、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省综治委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及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配合)
(二十八)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监督作用。
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健全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制度。(省安监局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落实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和救援工作报道机制,完善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牵头,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质监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消防总队及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排查,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安监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