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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治理“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尽快完成已建污水主干管网的竣工验收工作,并开展评估工作,以推进有关管网的整改工程,进一步完善全市污水主管网。2011-2015年,完善石马河流域、中南部重要镇街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新建管网总长约1037公里,其中主管长度约35公里,支管长度约1002公里。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的具体工程规模及安排已列入《东莞市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专项“十二五”规划》,本规划对该部分内容不再赘述。

  (八)监测与管理系统示范建设

  1、水环境监测站网建设。水源地监测站水量(水位)、水质监测站点(断面)的设置能充分反映水源地水量(水位)、水质时变化情况,依据《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98)要求,尽量与水文站结合布置。根据水质实时监测的需要,结合原有的22个监测站点,增加8个河流监测站点,并成立专门机构负责东江取水口的监测管理。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水库应布设水质监测点或水质自动监测站。市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水情及开采利用情况动态监测选取6个地下水井监测点,结合地下水应急水源地设置,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站。

  2、咸潮上溯监测。东江下游及三角洲地区,潮水涨退对供水水质产生很大影响,为更好掌握咸潮规律,及时预测咸潮位置,为水厂避咸取水提前作出预报,规划在下游三角洲布设咸潮监测系统,共布设两排12个监测点。

  3、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信息管理系统。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与三防指挥系统结合,建立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数据库系统、监控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监控管理系统及监控(管)中心等。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编号、数据采集、处理,掌握其动态变化情况,利用现有的公共信息政府网站,定期向市民公布监测情况。

  五、“十三五”远景规划

  “十三五”期间,继续遵循“内外源控制结合、以外源控制为主、内外兼治”的河道治污方针,对重点流域进行综合整治。

  1、东引运河、寒溪水小箱涵工程。在运河两岸修建小型截污箱涵,作为运河防污的最后一道防线,基本实现枯水季节完全截污,防止运河污染事件的发生。小箱涵工程共布设截污箱涵221.1公里。该工程对进一步改善运河水质有重要作用,规划在2016-2020年期间实施。

  2、东引运河、寒溪水人工湿地工程。在梅塘水和松木山水交汇处,规划建设江子埔人工湿地,其现状主要为江心洲,规划建设人工湿地处理系统,湿地总占地面积约为0.55平方公里。

  3、石马河人工湿地工程。石马河人工湿地主要接纳和处理清污分流箱涵所截流的污水及过境污水,改善石马河的水质、水生态环境及水景观,具有较高的环境综合效益。“十三五”期间,规划在桥头镇开口湖村、石马河谢岗涌河口、牛埔石马河右岸、马滩水闸上游、环市东路桥上游、雁田水左岸、东湖山庄对面、雁田水右岸及GLH15-16断面河段分别建设人工湿地,共占地436万平方米。

  4、水库生态修复工程。“十二五”期间完成联网水库水源保护工程后,规划在2016-2020开展联网水库的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六、规划实施保障

  “十二五”期间,需加强政府的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水资源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和跨界污染联防机制,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行清洁生产,广泛调动公众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保证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治理任务的实现。

  (一)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1、以总量控制为核心,抓好水资源配置。一要进一步落实我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以及节约、保护等专项规划;二要按照省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制定我市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全面推行取水总量控制;三要实行严格的取用水管理;四要推进水权制度建设;五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增强水资源管理在政府宏观决策中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六要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确保足额征收、足额上缴、规范使用;七要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健全调度机制和手段,保障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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