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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河北槐阳生物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河北槐阳生物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冀价管〔2012〕52号)
石家庄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请制定元氏县槐阳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石价〔2012〕91号)收悉。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0〕1579号)有关规定,河北槐阳生物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改建的3×7.5兆瓦抽凝机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其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75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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