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国际化评价工作的通知
(成办函〔2012〕10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成都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加快推进教育国际化”的发展任务,市政府决定从2013年起,每年对各区(市)县推进教育国际化工作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的内容和要求
按照《成都市区(市)县推进教育国际化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另行印发),对各区(市)县推进教育国际化工作的政策环境、资源配置、发展水平、社会贡献等4项内容进行评价。
本评价为动态评价,从2013年起,每年评价各区(市)县推进教育国际化工作情况。各区(市)县要充分认识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二、评价的组织和实施
评价工作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团组织实施。评价报告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同时反馈给各区(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