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智慧生活”促进工程。加大智能生活产品开发和应用示范力度,积极推进网上购物、网络支付、刷卡交易、网络会商等公众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向数字化、智能化、低碳化发展。推进水电气管理服务智能化改造,加快普及家庭安防、节能控制等智能系统应用,发展数字家庭服务,推动智能家居建设。以社区服务为核心,构建统一的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推动社会保障、救助、医疗健康、就业指导、物业管理、社区安防等为一体的社区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社区信息服务和实体服务协同发展,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2)卫生信息化发展工程。建立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区域信息共享平台,以居民健康为中心,整合分散在不同机构的健康数据,实现各管理部门、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间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决策支持。积极推动个人健康信息管理服务。建设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平台,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支持医疗改革,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3)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完善覆盖城乡的教育信息网络建设,加快普及学校信息化终端设施,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信息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快教学资源体系建设,建立教育信息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社区教育系统,支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开展多层次的信息技术教育培训和丰富的信息技术活动,提高师生信息化素养和应用水平。
(4)先进网络文化建设工程。推动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档案馆等建设,推进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以内容和技术为重点,加大网络文化创新力度,挖掘文化资源,打造特色网络文化精品,构建公共文化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数字教育、数字出版、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等开发和应用,大力支持健康原创网络文化产品开发,用信息化手段培育和完善文化创意产业价值链,壮大文化创意产业规模,推进文化之都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信息化组织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理顺信息化推进体制机制,强化规划的统领和指导作用,发挥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对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的综合管理职能,统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坚持走集约节约型信息化发展道路,提高信息化应用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将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试点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立信息化统计指标体系,探索建立信息化发展水平统计监测制度,使信息化工作始终服从和服务于城乡统筹、世界生态田园城市建设的整体战略部署及经济转型发展。
(二)完善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制定鼓励软件及信息服务、集成电路、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公共服务等领域的配套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和加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治理的地方性法规。积极参与下一代互联网技术、云计算、泛在网、物联网等国家信息化标准编制。围绕信息技术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共享、电子政务建设、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等需要,制订和完善相关配套标准规范。强化对国家标准宣传、贯彻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强化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对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切实规范项目立项、建设、监理、验收、运行、评估各环节工作,进一步明确项目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各方责任。完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采购本地名优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实现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产业协同发展。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绩效评估体系,将信息化项目建设、信息化推进工作及信息技术应用、信息资源共享等工作纳入对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考核内容。将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行的绩效纳入行政效能监察范畴,加强对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行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信息化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四)拓宽信息化投融资渠道。加大财政资金对公共性、公益性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促进电子商务、物联网、软件服务外包等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设立促进缩小数字鸿沟、推进两化融合的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建立完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建立政府、企业、其他社会资金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支持信息化建设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五)加强信息化人才培养。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专业机构开展合作,引导高校增设相应学科课程,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战略联盟,有针对性地培养信息化高层次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优化实训转化平台支持政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实用型信息技术人才。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系。加大人才领域国际合作,建立开放的人才交流和培训制度。完善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保障信息化和电子信息产业对高端人才的需求。支持引导社会机构开展公益性信息化培训,实施市民信息化普及工程,着力提高公众信息获取和利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