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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河北安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的批复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河北安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的批复
(冀价管[2012]38号)


邢台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河北安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的请示》(邢价管〔2012〕10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579号)有关规定,河北安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改建的1×12兆瓦秸秆直燃发电机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其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75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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