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布局分区。重点解决菜市场内熟食、水产、活禽、蔬菜等区域布局不合理问题。达到下列标准:商品按蔬菜、肉类、豆制品、熟食、水产、活禽等分类分区,划行归市,合理布局,区域标志明显;宰杀场所相对独立、封闭,实现宰杀、存放、销售三分离,鲜活畜禽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
(三)环境卫生。重点解决场外周边区域和场内蔬菜、水产、家禽屠宰、公共厕所等区域的“脏、乱、差”问题。达到下列标准:地面干燥、清洁,无垃圾堆积现象;不可食用物集中回收,统一处理;垃圾及时入桶(袋),全天候保洁,及时收集清运垃圾、日产日清;定期清洗垃圾箱(房),保持购物环境整洁有序;定时冲洗场内地面,菜市场墙面、顶面、摊位和菜市场周围区域卫生整洁,无乱拉乱吊、乱贴乱画,无卫生死角;下水道保持畅通,无积水淤物;公共厕所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标志明显,清洁卫生,无异味;除“四害”(鼠、蚊、蝇、蟑螂)措施落实。
(四)食品安全。重点解决食品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以及熟食品防护措施不完善、市场食品不卫生或存在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达到下列标准: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证照齐全,持证上岗,亮照经营;熟食品经营条件达到食品安全相关规定;鲜肉类、水产品、熟食类加工所有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器坚持每天严格清洗、消毒,并按规定位置加盖存放;活水鱼蓄养池应用消毒水定期清洗、消毒,其他蓄养用具定期清洗;直接入口的酱腌菜加盖销售;出售猪肉须公示检疫证明;肉类商品不着地存放,不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物质;制售熟食品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消毒设施完善,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及时清退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商品。
(五)市场管理。重点解决市场业主、市场经营者和市场监管者的管理责任不清、市场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责任不落实以及市场管理制度不健全、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乱停乱放、违章搭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消费欺诈等问题。达到下列标准:市场的管理职责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市场业主和经营者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市场管理制度、服务监督机制健全,各种台账记录齐全,配齐管理(含专兼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定员、定岗、定责;使用经检定合格的计重计价秤,计量公平公正;商品明码标价;设置管理办公室、档案管理柜、广播设施、宣传公示栏、投诉服务电话、投诉箱、导图栏和公平秤;对市场内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消费欺诈行为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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