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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城区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城区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10〕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石柱县城区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石柱县城区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区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0〕295号)和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改善事关民生的城区菜市场经营环境,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质量,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区菜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经与有关方面协调,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干净卫生、上档升级”为总体要求,坚持完善设施与规范管理、净化环境与提档升级、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切实改善城区菜市场环境,全面提升城区菜市场综合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二、整治目标
  针对城区5个菜市场存在的卫生条件、设施设备、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等方面问题,通过整治改造,达到基础设施完善、商品摆放整齐、场容卫生整洁、食品安全卫生、周边环境有序、职责明晰到位、日常管理规范、市场上档升级的目标要求。
  三、整治标准
  (一)基础设施。重点解决地面、摊位、排水、垃圾收运、排污处理、宰杀间、鱼池、防蝇防鼠防尘、公共厕所、消防安全等设施不完善问题。达到下列标准:地面、内墙、柜面和柜台立面贴砖,地面防滑;柜台以宽度0.75-0.9m、高度0.7-0.8m为宜;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5cm;供水系统保证需求,水产品供水应到摊位,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等设置供水专间;配置水冲洗装置,形成排水系统,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设置下水管道,水产、畜禽肉类污水排放口设置隔离过滤处理设施,保持排水通畅;设置防鼠隔离网和窨井,柜台内侧设置地漏;污水隔离过滤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空间照明布线整齐规范,配备漏电防护装置;灯光明亮,出入口设置应急灯;通风条件良好;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和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垃圾房密闭,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每个经营户设置加盖垃圾筒(箱);配置防尘、防蝇、防蟑螂、防鼠和灭鼠等设施;配置消防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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