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电局:负责全省“户户通”工程的组织协调。具体负责“户户通”工程服务区域的划分;组织实施“户户通”接收设备的招标工作;制定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安全播出;对“户户通”工程设备安装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各级广电部门和省广电网络公司完成对已划分服务区域内用户的详细摸底、登记审核、入户推广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
省财政厅:负责落实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对“户户通”工程建设的补贴资金,确保两级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协调、督促市(州)、县(市、区、特区)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省审计厅:负责“户户通”工程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省通信管理局:积极配合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户户通”工程设施定位等工作。
省广电网络公司:协助各级广电部门完成服务区域内用户的摸底调查,准确提供有线电视入户情况;负责“户户通”工程专营网点的设置、管理,组建和培训安装服务运营队伍,组织完成全省200万户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接收设备的入户安装、调试和开通任务;负责基站信息采集和“户户通”用户信息校对、勘误,并按国家卫星直播管理中心的要求,准确将“户户通”工程用户信息录入用户管理平台。
市(州)、县(市、区、特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户户通”工程入户推广工作。具体负责落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确保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户户通”工程用户调查摸底、统计造册、审核上报等用户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各乡(镇)政府组织代收受益农户出资的资金,代收资金以县为单位汇总上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账户;督促“户户通”工程实施单位施工建设,协调和解决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户户通”工程的初验。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户户通”工程作为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降低城乡差别、“四帮四促”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责任,科学规划,统筹解决好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户户通”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指标、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限,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