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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局、省财政厅《贵州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省政府成立以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有关部门以及各市(州)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贵州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广电局,省广电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政府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及时沟通、责任落实到人,为快速、有序、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强化管理责任。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户户通”工程的责任主体,各级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是“户户通”工程的组织机构,省广电网络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分公司是“户户通”工程的实施主体。要在本级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抓好数据统计、宣传发动、物资供应、安装建设、工程验收、应急保障等各项工作,形成高效有力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户户通”工程建设。

  (三)加强督促检查。省政府将对各市(州)“户户通”工程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适时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的市(州)政府和部门的相关责任人将进行行政问责。

  (四)做好信息通报。“户户通”工程实行月报告制度。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对本地、本部门每月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广电局)。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和信息沟通。

  五、经费保障

  “户户通”工程“单模”接收设备价格为每套350元,全省200万套需资金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为每户补助100元,共计2亿元;省财政为每户补助100元,共计2亿元;市(州)、县(市、区、特区)两级财政共同为每户补助50元,共计1亿元,市(州)、县(市、区、特区)具体分担比例由市(州)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受益农户每户承担100元,共计2亿元。省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规范开支。

  六、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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