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设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深化基层农机推广体制改革,强化公益性职能,创新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推广机制和管理模式,完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设施,逐步建立以政府推广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网络。建立和完善不同层次、不同区域、不同耕作制度和不同作物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示范基地,重点示范推广水稻、玉米、小麦、油菜、马铃薯、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及加工、秸秆综合利用、农作物高效植保、设施农业、中药材生产、牧草种植收获及加工、农产品干燥保鲜分级等各项机械化新技术。鼓励农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农机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建立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示范点。通过5年的努力,在全省建设2个省级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示范基地,9个市(州)级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示范基地。发挥好基地和示范点的技术示范、效益引导作用,不断扩大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的应用范围。不断探索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示范推广模式,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和农机装备配套水平,满足农业生产需求。
(八)建立健全农机科技创新体系。坚持自主开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探索完善多方协作、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农机科技创新机制。将农机科技创新纳入我省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将促进农机工业发展纳入我省工业发展规划,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机科技创新平台。加强省级农机科研院所建设,尽快建立重点实验室和中试基地,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充分发挥高等院校、专业学校、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科研和推广部门各自优势,提高农机科技创新综合能力。鼓励企业建立农机技术开发中心和研发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新产品,并优先安排农机企业技术挖潜改造项目。鼓励扶持民办农机科研组织和个人开发研制新型农机具,充分尊重和保护农业机械发明人的科研成果。围绕我省六大农作物和六大农业主导产业,筛选农机科技攻关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实行项目课题组长负责制。鼓励对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关键技术和装备组织联合攻关,集中力量突破农机发展的技术瓶颈。积极引进省外国外先进农机技术,加快推进农机技术成果的集成创新和中试熟化。
(九)建设农机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研究制定农机产品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市场准入管理、退出机制,加强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加强相应地方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强化对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省农机管理部门要定期对特定种类农机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强化对涉及人身安全、环境保护的农机产品的认证和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加大力度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违法行为。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和装备建设,全面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制定和实施《贵州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实施细则》,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员牌证管理、安全技术检验,加大对在田间场院从事作业的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扎实推进“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构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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