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类健身场地设施明显改善。全市人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加快城乡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公立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全力打造便民、利民、惠民的10分钟健身休闲圈。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80%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5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设施,争取体育场地设施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利用率、开放率,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面向大众的体育设施网络化格局。
(三)组织网络体系更加健全。全民健身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市、县(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四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市、县(市、区)普遍建有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及不同人群的体育协会,80%的城市街道、95%的农村乡镇建有体育组织。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50%的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四)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各县(市、区)、各行业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广泛开展田径、游泳、球类、传统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健身操(舞)、骑车、登山、跳绳、踢毽、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充分发挥“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示范作用,组织不同部门、行业、体育协会、体育组织等开展全民健身主题活动,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
(五)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6000人以上,经培训考核获得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2000人,县(市)、区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技能有较大提高;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体育院校学生深入基层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骨干的积极作用,普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六)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不断完善。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国民体质测试工作扎实开展,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公民科学健身意识不断增强,健身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七)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壮大。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愿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较大增加,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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