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新政(20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新乡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新乡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全民健身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关系到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为加快发展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努力构建较为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市城乡居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5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豫政〔2011〕61号),结合新乡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全面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市人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加快中原崛起和构建和谐新乡、幸福新乡,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组织健全、设施完备、活动丰富、指导到位的能基本满足广大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城乡居民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健全全民健身合作机制,推动体育与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农业、民政、工会、市直工委、残联、团委、妇联、老龄委等部门资源联动;群众体育工作处于全省先进水平。
(一)城乡居民健身素养明显提高。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33%以上,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全市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明显增加;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