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从事特定行业(经营项目)企业的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登记机关发现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失信记录的,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附:1、免缴首期注册资本申请书
2、延期出资申请书
附1:
免缴首期注册资本申请书
工商局:
我们共同投资设立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由于 原因,现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保证在一年内缴付。
全体股东已详细阅读本承诺书背面所列《
公司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并知晓上述条款内容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一致承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缴纳出资;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股东如有滥用股东权利、利用关联关系或未按期限缴足出资而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愿意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愿无条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申请登记机关颁发有效期限为 年的营业执照。
公司全体股东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