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惠州市开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允许延长注册资本出资期限
  对已缴付首期注册资本,企业登记机关未发现其有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记录的,因资金暂时紧张无法按时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依其全体股东申请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允许其延长出资期限,但延长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其中属外商投资企业的须经外资审批机关批准。
  六、简化注册资本验证方式
  投资人以货币形式出资且注册资本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50万元)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出具银行出资证明即可(应到设有“注册资本入资专户”的银行开立“企业注册资本专用账户”缴存货币注册资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入资银行“现金缴款凭证”或“银行进账单”并在银行的“工商E线通”等系统核实股东出资情况后确认投资人缴付的货币出资数额),可免交验资报告。
  七、章程约定
  按照本实施意见登记的公司,除《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需载明的事项外,公司章程应明确载明: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八、其他规定
  (一)试行注册资本“零首期”的公司,登记机关颁发两年期限的营业执照;属于投资公司的,登记机关颁发五年期限的营业执照。公司申请延长出资期限的,登记机关按照其承诺出资期限延长营业执照期限,但最多不超过两年。
  已缴纳注册资本的,公司应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按章程承诺规定期限缴付注册资本的,登记机关不予换发营业执照,并由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二)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的公司,除规定提交的材料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其免缴首期出资申请书(见附1);申请延长出资期限的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延长出资申请书(见附2)。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