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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黔府发〔2012〕2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促进国有企业壮大规模、优化结构、做强做优,增强国有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发挥国有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发〔2012〕2号文件,立足贵州实际,按照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切实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从低效、无效、非主业领域中小型企业基本退出,更多地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具有优势的行业集中,向大企业大集团集中,向企业主业集中,使国有企业竞争力更强、主业更突出、带动力更大,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和贵州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十二五”期末,经营性国有资本向对全省经济发展带动性强的特色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集中,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和壮大一批国内领先、投融资能力较强、能够引领我省产业升级、创新发展的百亿级、千亿级大企业集团,全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营业总收入力争突破一万亿元;进一步完善权责分明、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科学决策和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规范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形成覆盖全面、监管到位、权责明确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二、推动国有大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三)加大企业联合重组力度。根据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要求和企业战略定位,支持大企业强强联合、优强联合,通过兼并重组方式组建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大型企业集团。推动大企业整合中小企业,并购重组关停企业,盘活土地、厂房、设备等有效资产,有效增加就业岗位。采取资产划拨、股权调整、企业分立等方式,对不同企业中同或相近的业务板块进行优化整合,打造特色优势业务,形成新的竞争优势。重点引导和推动煤炭、冶金、化工、装备制造、白酒、建安、旅游等行业企业整合和战略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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