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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计生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七)不断完善“惠一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继续实施优先投资于人的发展战略,综合运用社会经济资源,探索建立奖学助学、扶贫济困、殡葬补助等制度,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给予奖励、救助和优待,完善计划生育“惠一生”利益导向机制体系建设,逐步扩大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适时将配偶一方为农村人口的家庭纳入奖励扶助范围。深入推动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积极探讨建立流动人口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建立扶助标准随经济发展而提高的定期调整机制。全面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努力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率。落实计划生育优先优待优惠政策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责,促进计划生育“惠一生”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努力形成“一朝计生、一生受惠”的社会氛围,引导群众自觉依法生育。
  (八)全面提升人口计生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打造“阳光计生”、“诚信计生”品牌,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宣传、教育等积极有效措施,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检查,积极创建依法行政乡镇(街道)活动。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行政法律,落实重大案件预防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责任、程序、公示、备案、报告、归档、评查、评议、监督、培训等多项制度,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规范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管辖和适用标准,简化行政审批项目,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杜绝执法粗暴、乱罚乱收违规行政和行政不作为现象发生。
  (九)全面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加快人口计生信息系统改造升级,积极配合建设数字人口管理系统,完善人口发展动态监测、综合分析、预警预报制度。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制度改革,提高数据质量和数据分析应用能力。依托惠州政务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健全公安、统计、民政、卫生、人口计生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覆盖全体公民全生命周期的全员人口数据库,实现部门间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综合检测与分析,为党委、政府科学制订人口发展战略、政策与规划,加强人口综合协调、宏观调控与综合治理,提高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和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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