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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计生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惠州核心任务,深入总结和准确把握人口发展规律,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创新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把适度的人口规模、优良的人口素质、优化的人口结构、合理的人口分布作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目标,推动我市由人口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508万人以内;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5‰以内;育龄群众享有基本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深化人口文化建设,群众依法生育观念进一步增强;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0.15‰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趋近正常水平;继续创新完善我市首创的城乡一体化、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惠一生”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体系,全面推进人口服务管理现代化。在进一步巩固提升“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类市”、“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工作水平的基础上,力争到2015年实现“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奋斗目标,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口均衡型社会。
  三、突出重点任务
  (一)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乡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村(居)无政策外出生活动。完善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制度,按月分解任务并兑现奖惩,把动态跟踪、阶段预警、奖优罚劣有机结合起来,推动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工作滑坡和困难大、问题多的重点地区和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加强对二类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和帮扶,加大转化升类力度,到2015年,全市一类乡镇(街道)比重达到80%以上。引导基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做好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等重点工作,推动工作重心下移,促进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年度人口计划。
  (二)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切实抓好优孕优生工作,提高出生缺陷预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出生缺陷防治协作机制,将婚前医学检查、产前检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纳入城乡医疗保障范围,切实提高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覆盖水平。加强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督导,总结推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试点经验,重点提高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检验、风险评估及咨询指导能力。稳步扩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面,“十二五”期间努力在全市铺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切实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对重点人群开展新生儿出生缺陷筛查与诊治,逐步为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实施重大疾病免费筛查和防治,定期为65岁以上老人免费开展健康检查。积极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试点工作。加强安全避孕节育、出生缺陷预防、不孕不育防治、老年人口生殖健康等领域的科学研究,积极推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技创新。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努力提高劳动人口文化、技能、道德素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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