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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茂名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茂府〔2012〕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实施方案》业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十一届九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直接向市国资委反映。

  二Ο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组建实施方案

  为尽快解决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组建全覆盖国资监管概念的市一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制订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坚持政企分开,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紧紧围绕我市“完善基础设施,推进产业升级,加快城市转型,集聚发展要素,建设幸福茂名”的发展新思路,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着力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与科技创新,着力消除制约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思想束缚和体制障碍,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及经营机制,积极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充分激发国有经济活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现代化滨海新茂名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思路
  以服务建设现代化滨海新茂名为中心,以结构调整和产权主体多元化为核心,以股份制、引入战略投资者和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途径,强化预算管理、财务监督、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推动市属企业改革和发展,加强市属国有资产监管,通过靠大联强、同业整合的形式,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注入增量资产,将优质资源集中到优秀企业,发展优势行业,逐步将国有资本投向涉及全市经济发展所必须的重大资源、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涉及人民群众生活所必须的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自然垄断领域以及有利于带动全市经济发展的产业,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引导力和带动力,为我市实现经济大发展、城市大转型、民生大改善的总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三、建立新的国资监管体系,实施国资整合与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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