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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财政局、区国资委《金山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总会计师: 经办人:

  附件3:
  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有产权转让收入)申报表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名 称 
性 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国有产权及其交易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形式 
(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
注册地址 所处行业 
注册资本 其中:国有股权(股份) 
账面资产总额 其中:固定资产 
国有净资产 资产评估值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地址 
结算银行 结算账户 
财务经理 联系电话 
转让标的 占国有净资产比重 
转让底价 实际成交价 
合同签订日 交易结算日 
价款结算方式 价款结算时间 
受让方有关情况
名称 性质 
注册地(或住所) 资产总额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应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申报情况
 项目申报数国资监管部门审核数区财政局复核数
1实际转让收入   
2减:转让费用   
3转让净收入   
附送资料
  1、金山区政府批准文件或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审批文件;
  2、资产评估报告;
  3、交易结算单据复印件;
  4、转让费用清单及发票;
  5、产权转让合同;
  6、其他资料
声明  该企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易,申报材料真实、合法,国有股东权益没有受到损害。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章):    (公章)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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