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项目审批,加强源头控制
强化实施项目建设能评和环评审批管理。依据《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实施办法》和《
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严格执行“批项目、核能耗”制度,将节能审查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批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严格执行“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未获得总量控制指标的工业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环评文件。组织实施新增高耗能项目等量淘汰制度,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低效益行业增长。加强竣工验收及后评估。
三、加强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发挥工业节能主力军作用
(一)大力推进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调整水泥、制革、纺织印染、零星化工、危险化学品、“四大工艺”等行业,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发展转型。
表2: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重点工作
| 序号
| 具体内容
| 责任部门
|
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
| 1
| 确保调整淘汰项目50项,节约标煤1.6万吨
| 区经委
|
2
| 全面实施制革行业(生皮、染色)调整
|
3
| 继续推进零星化工、印染、“铸造、锻造、电镀、热处理”四大工艺等金属加工企业调整
|
(二)继续推进节能技改和工业节能管理。全面排摸高耗能企业,实施分类治理,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组织实施一批重点节能技改项目,继续实施锅炉、电动机和变压器三大节能改造工程,推进通用设备节能改造专项。按规划积极推进工业区集中供热,加快热网纳管。
表3:工业节能管理和重点工程
重点工作
| 序号
| 具体内容
| 责任部门
|
管理
节能
| 1
| 继续开展燃煤工业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节能技术改造、电平衡等
| 区经委
|
2
| 扩大合同能源管理规模;研究推广压缩气体服务外包
|
3
| 抓好重点用能单位和节能监控单位的节能管理,重点是落实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节能目标下达和考核
|
4
| 积极响应上海市“绿电”认购和抵扣政策。选择部分重点用能单位,实施总能耗控制,鼓励认购“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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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电力错峰、避峰和有序用电方案,在用电高峰期间,进一步加大高耗能企业让电调休和轮休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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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节能
| 6
| 力争将15只(年节约500吨标煤)的节能项目列入市重点支持计划,节约标煤1.2万吨
|
7
| 完成50台燃煤工业锅炉、油气锅炉节能改造,置换一批高效电机,落实一批变频节能改造,淘汰替代S7系列及以下变压器,节约标煤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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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推进枫泾工业区集中供热项目。完善金山工业区、第二工业区热网纳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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